鐘樓區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管理、協調全區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二)增加管理和指導全區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職責。
(三)將區委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交給區政法委。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區司法行政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管理、監督全區的法律服務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社會法律服務諮詢機構。
(四)指導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管理全區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參與全區多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協調、指導全區多元矛盾糾紛調解處理工作。
(五)指導、管理、協調全區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工作。
(六)管理和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司法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擬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對外宣傳、交流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信息網路建設;做好信息收集編報、文秘檔案管理、保密、信訪以及內外事接待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各項經費和固定資產;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協助區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乾部的考核、獎懲以及有關人事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務黨建工作。

(二)

法制宣傳教育科
管理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區法制宣傳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普及法律知識教育工作;承擔區法制宣傳教育協調指導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
管理全區司法行政基層工作,指導全區司法所建設;指導、協調全區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參與全區多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工作;指導全區重大突發性糾紛事件的調解工作;參與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管理、指導全區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區綜治委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律服務管理科(鐘樓區法律援助中心)
管理、監督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及其執業活動;受市司法局委託,協助做好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的登記、變更登記以及基層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資格的年檢申報工作和律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審查援助對象資格;負責承辦、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工作;負責組織管理、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