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國公儀衛

若因事入內廷,帶從官一人。 因事入午門時,可帶隨從二人。 進太和門內廷時,可帶隨從一人。

儀衛名。崇德初年定製,鎮國公儀仗有:紅傘一,豹尾槍二,旗六, 紅仗二。乾隆十三年(1748)厘定儀衛之制,定鎮國公儀衛有:吾仗、骨朵各二,紅羅銷金瑞草傘一,青羅繡孔雀扇一,旗槍六,豹尾槍二。常日則用吾仗、骨朵等全設,前引二人,後從八人。若因事入內廷,帶從官一人。執事人黑氈帽,上插紅翎,素綠緞衣,紅布帶。遇有大典禮, 陳於府第; 出使, 用以導從。在京不得用旗傘,進皇城不得用大扇及棍。凡宗室、覺羅之有官者,各從其品。扇柄及棍皆髹以朱。因事入午門時,可帶隨從二人。進太和門內廷時,可帶隨從一人。若恭遇皇帝升殿,只用護衛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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