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內外貿易、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相關優惠政策;制訂全縣商業領域規章、制度、標準和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商貿流通的巨觀調控、管理、監督、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二)研究制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的政策,促進內外經濟貿易結合,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流通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流通管理;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及現代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現代化。
(三)調查研究全縣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對食鹽、成品油、酒類、煤炭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負責拍賣、典當、租賃、汽車、舊貨流通等活動的監督管理。
(四)研究擬訂全縣流通領域內重點行業的發展規劃;負責對生豬定點屠宰、化學危險品、特種勞動保護用品定點經營的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指標政策;負責組織科技興貿戰略在全縣的實施;組織實施特色農產品出口貿易計畫。
(六)貫徹執行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和方針、政策,搞好全縣機電產品的正常銷售和家電下鄉專項活動,指導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議,推進商業社會化、科學化大發展。
(七)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
(八)制訂並實施全縣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訂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縣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工作,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商貿的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投資、商務考察組團的申報、協調、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商務經濟貿易洽談的組織和實施。
(十)負責全縣商務流通行業有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商會、商業聯合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貫徹實施酒類商品管理的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酒類商品管理的措施及辦法、全縣酒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酒類商品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以上主要職能,鎮原縣商務局內設5個股:1、人秘股: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商務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辦局內黨務、政務日常業務;負責黨務、文書、黨員幹部年報、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信息、統計、計畫生育等業務工作;承辦人大、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對應市商務局人事秘書科。
2、對外貿易股:負責編制全縣對外經濟貿易發展規劃、年度出口商品計畫;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農產品等進出口工作;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指標政策;負責組合字科技興貿戰略在全縣的實施;組織實施特色農產品出口貿易計畫;制訂並實施全縣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制訂全縣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等有關商貿的具體工作。對應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和外資外經科。
3、商品流通股:負責擬定全縣商貿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的相關政策,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流通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情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流通管理;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劑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現代化;負責家電下鄉專項活動,指導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投資、商務考察團的申報、協調、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商務流通行業有關項目的審核申報、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食鹽、成品油、煤炭等重要商品的流通和管理;負責流通行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對應市商務局商品流通科。
4、市場監管股:擬定全縣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負責對全縣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的監督管理;協同有關部門打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負責全縣豬、牛、羊、家禽定點屠宰場(廠)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冷藏加工、食品加工業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汽車市場、舊機動車市場、成品油市場、民爆器材、廢舊汽車報廢回收、再生資源回收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餐飲、賓館、飯店、洗浴、美容美髮、洗染、人像攝影和家政服務等行業的監督管理和等級評定。對應市商務局市場監管科和食品飲食科。
5、酒類商品管理股:負責全縣酒類商品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酒類商品管理的措施及辦法;擬定全縣酒業發展規劃;辦理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及酒類商品備案登記工作;監督全縣酒類商品打假工作;受理解決消費者的舉報、投訴;負責酒類商品會議、會展及酒類商品廣告宣傳的審核;負責商業志資料及整理工作。對應市酒管局和編志辦。
總支書記:羅 勇
局 長:仇斌全
副 局 長:成克恩、李儒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