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莊區衛生監督所

衛生監督所介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金家莊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金機編辦[2007]1號“關於成立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所的通知”檔案要求,2007年6月1日,金家莊區衛生監督所正式成立,為金家莊區衛生局下屬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副科級建制,編制6人,現有工作人員5人。

主要職責

金家莊區衛生監督所的主要職責:1、承擔對公共衛生、食品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醫療衛生等機構的監督管理;2、受理衛生許可、執業許可的申請以及健康相關衛生產品的審核;3、執行衛生行政處罰決定;4、參與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5、對有關工程設計衛生可行性進行審理和有關工程衛生和驗收;6、開展衛生法制宣傳。
金家莊區衛生監督所的具體職責:
1、行政許可:受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等的衛生許可申請。
2、日常監督:包括預防性衛生監督經常性衛生監督。對有關工程設計衛生可行性進行審理、有關工程衛生和驗收、衛生許可審查等等都是預防性衛生監督的內容;經常性衛生監督就是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醫療機構的日常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如經營單位有無《衛生許可證》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有無相應的執業資格,生產經營環境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傳染病預防控制、醫院感染控制等等。
3、行政處罰:對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社會舉報或上級交辦的衛生類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執行衛生局做出的處罰決定(如送達告知和決定文書、提出強制執行等等)。
4、突發事件處理:對危害公共衛生中毒事故(食物中毒、職業中毒等)、重大疫情和突發事件(SARS、禽流感)的調查處理。
5、衛生法制宣傳、培訓:開展衛生法制宣傳和組織對經營業主進行法律法規培訓。
金家莊區衛生監督所的服務宗旨:廉潔、高效、公正、文明,為人民身體健康提供衛生監督保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