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

記載宋代戲曲、話本小說資料的筆記。宋末羅燁編撰。羅燁,江西吉安人,生平事跡不詳。《醉翁談錄》為歷代藏書目錄所未載,僅明代李翊在《戒庵老人漫筆》中曾引過它的《小說引子》。《醉翁談錄》在日本被發現後,於1941年影印傳世,號稱“觀瀾閣藏孤本宋槧”。但此本乙集卷二中《吳氏寄夫歌》的作者吳伯固女為元代人,《王氏詩回吳上舍》中的吳仁叔妻也是元代人,這些材料或系後人竄入,因此有的學者認為此書為元刻本。

《醉翁談錄》

 

正文

 
《醉翁談錄》20卷,分10集,每集2卷,體例較雜。以《舌耕敘引》所包含的 《小說引子》、《小說開》2 篇文字為全書最有價值的部分。《小說引子》是當時小說伎藝人在 說話前的 開場白,多用七言詩句。《小說開》是指導說話伎藝的理論文字,比較系統地論述了關於說話的伎藝要求,特彆強調說話人要具有廣博的知識:“夫小說者,雖為末學,尤務多聞。非庸常淺識之流,有博覽該通之理”,“開天闢地通經史,博古明今歷傳奇”。同時認為說話人要才思敏捷:“只憑三寸舌,褒貶是非,略亜萬餘言,講論古今。說收拾尋常有百萬套,談話頭動輒是數千回。”尤其重視口頭伎藝:“講論處不搭,不絮煩;敷演處有規模、有收拾。冷淡處提掇得有家數,熱鬧處敷演得越久長。”還主張說話人要有廣博的伎藝:“曰得詞,念得詩,說得話,使得砌。”這樣就能夠“舉斷模按師表規模,靠敷演令看官清耳”。其次,《小說開》把小說分為靈怪、煙粉、傳奇、公案、朴刀、桿棒、妖術、神仙八類,並在每一類下面開列有關的話本名目,不僅使讀者對當時的小說家分類有了較明確的概念,而且對於靈怪、煙粉、傳奇、公案各類話本所包含的內容有了比較明晰的了解。此外,《小說開》開列的117種話本故事名目,也是研究宋元話本存佚的重要資料。
《醉翁談錄》所載傳奇文儘管多為轉述或節錄前人著述,但也保存了一些研究小說或戲曲的寶貴資料。書中的遊戲文字雖然大都庸俗低級。反映了濃厚的市民氣息,但對於研究宋元說話伎藝中的“ 插科使砌”的內容和形式也有某些參考價值。目前所見《醉翁談錄》並不是此書的全本,如《永樂大典》第2405卷載 《蘇少卿》一文,註明引自《醉翁談錄》的《煙花奇遇類》,而今本的《醉翁談錄》卻並沒有這一類別。《醉翁談錄》1941年 日本影印本,字跡漫漶,在中國流傳不廣。1956年中國出版排印本,收在 《中國文學參考資料小叢書》第一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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