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迥

鄭迥(謝名親方利山,1540年-1611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政治、軍事人物。

鄭迥謝名親方利山1540年嘉靖二十八年)-1611年萬曆三十九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政治、軍事人物。
鄭迥是福建長樂移民鄭肇祚的後裔。1540年出生於琉球國久米村,其父鄭祿任通事一職。16歲作為官生前往明朝,入學國子監達六年之久,歸國後任職於琉球國朝廷,負責管理向明朝朝貢的事務,領浦添間切謝名村地頭。1579年馬良弼赴明朝朝貢。1606年,57歲的鄭迥被任命為三司官,成為琉球歷史上第一位擁有中國血統的三司官。
1591年薩摩藩島津義弘致書尚寧王,指出豐臣秀吉欲出兵朝鮮,命令琉球在明年二月前,將7500人十個月的糧食運至薩摩藩的坊津,然後設法運往朝鮮。鄭迥認為這是十分無理的要求,主張強硬的拒絕這一要求;並且遣使向明朝報告,稱日本欲從朝鮮入侵中國。1598年,琉球的進貢船遇風漂至日本仙台德川家康遣返了船隻,要求琉球遣使向日本謝恩,又遭鄭迥拒絕。
1609年,薩摩藩遣樺山久高入侵琉球,鄭迥奉尚寧王之命主持軍務,派女婿翁氏玉城親方盛棟於德之島抵禦薩軍。4月1日薩軍進犯那霸港時,鄭迥率兵在那霸港附近的屋良座森城和三重城奮力抵抗,終因軍戰鬥力低下、兵器落後而失敗,那霸港被攻陷,鄭迥被俘。首里城被攻破後,鄭迥同尚寧王等貴族被虜至鹿兒島。此後鄭迥被囚禁。島津忠恆遣人勸降鄭迥,但他拒不投降。
1611年,島津忠恆企圖強迫尚寧王等人簽署《掟十五條》(掟十五ヶ條),臣服於江戶幕府並接受薩摩藩的支配,遭鄭迥的嚴詞拒絕。憤怒的島津忠恆下令殺死鄭迥。其死因,共有兩種說法:一說被斬首,一說被烹刑處死。
相傳鄭迥精通唐手拳。薩摩藩欲將他殺死,因武藝高強,未能成功。後來數名武士合力上前,方才將他殺死。
鄭迥死後,其府第遭薩摩武士焚毀。其弟鄭達、鄭周二人也遭薩摩通緝。謝名一族從此以後開始衰落。鄭周秘密出奔北中城隱居,今日的島袋家即為鄭周的後代。
中山世鑒》和《中山世譜》把他當作引來國難的元兇,而且將鄭迥的日本名字“謝名”寫作“邪名”,但也有不少琉球人把他當作殉國的忠臣。今沖繩縣那霸市建有他的顯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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