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

鄭州市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前身是鄭州市市政委員會下屬的城建監察支隊。 2001年8月,隨著鄭州市正式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支隊更名為行政執法監察支隊,隸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08年8月,根據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精神,支隊原有163名執法人員隨職能整體轉移至新設立的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隸屬市市政管理執法局(2009年12月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

鄭州市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前身是鄭州市市政委員會下屬的城建監察支隊。2001年8月,隨著鄭州市正式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支隊更名為行政執法監察支隊,隸屬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08年8月,根據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精神,支隊原有163名執法人員隨職能整體轉移至新設立的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隸屬市市政管理執法局(2009年12月更名為市城市管理局)。2011年,根據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城區城市管理職責的通知》精神,並受市城市管理局委託,支隊主要擔負鄭州市市區範圍內的城市供水、供氣、城市雕塑、垃圾處置和城市主次幹道及兩側、廣場、公園、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城市出入口等區域的戶外廣告設定等違法行為的行政執法工作。
市政管理行政執法監察支隊規格為副縣級事業單位,依照公務員法管理,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人員編制176名,實有人員172名,其中,中共正式黨員116名、占總人數的67%,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8%。辦公地點在鄭州市中原區文化宮南路3號院1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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