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及省、濟寧市制定的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統一管理本市的防震減災工作。2、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監督防震減災業務經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3、承擔本市的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協助政府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市地震應急預案與綜合防禦措施;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供對本市的地震分析預報意見;管理和組織實施本市的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計畫。
4、監督管理本市的地震烈度區劃、震害預測以及重大工程、有嚴重次生災害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
5、推進地震科技現代化,管理和組織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及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
6、會同有關部門大力開展防震減災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負責調查當地有感地震和落實地震異常;及時處理地震謠言,地震誤傳等突發事件,做好穩定社會的工作。
領導分工
陳 峰 局 長 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劉 波 副局長 分管震害防禦、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孔祥斌 副局長 分管地震監測、應急救援和辦公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