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總局

光緒二十五年(1899)設立,原隸於總稅務司,光緒三十三年郵傳部成立後併入該部,經管全國郵政業務。 設有局長(由郵傳部副大臣兼充)、總辦(法國人充任)各一人,下設文牘、通譯、稽核三股。 各地又分設郵政總局、副總局、分局等機構,以經管各該地郵政業務。

機構名。光緒二十五年(1899)設立,原隸於總稅務司,光緒三十三年郵傳部成立後併入該部,經管全國郵政業務。設有局長(由郵傳部副大臣兼充)、總辦(法國人充任)各一人,下設文牘、通譯、稽核三股。各地又分設郵政總局、副總局、分局等機構,以經管各該地郵政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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