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第一人曾錦春

”李民主沒有按這位工作人員的提醒向曾錦春交納40萬元的保護費,於是,他又被關了20天。 王文漢也是宜章縣的私營企業主,作為郴州人,他早就對曾錦春的神通廣大有所耳聞。 被告方不服這個判決,他們抗訴到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也找到了曾錦春。

郴州第一人曾錦春郴州第一人曾錦春
本月11日,湖南省紀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3000餘萬元,不明財產近5000萬元。
2006年9月19日下午4時多,湖南省檢察院和省紀委的工作人員突然來到湖南郴州市,帶走了郴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和他的妻子、女兒、女婿等5人,這一訊息立即傳遍了郴州的每一個地方。郴州市各地民眾走上街頭,像過年一樣燃放起煙花爆竹晝夜狂歡,慶祝這個在當地無惡不作11年的大貪官落馬。
記者在郴州採訪時發現,當地報刊亭上報導曾錦春落馬的報紙賣到10元到20元一份仍被搶購一空,連複印件也賣到了5元一份。為什麼曾錦春在當地的民憤會如此之大?他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物?記者前往當地採訪。
■省紀委三次調查扳不倒他
曾錦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縣人,曾任郴州市臨武縣縣委副書記、縣委書記、郴州地區國土局局長,從1995年開始擔任郴州市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掌控紀檢權11年。桂陽縣原紀委書記、人大主任劉城琅說:“所謂貪,就是涉及到經營的案子,他認為有油水的,不論案子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都要抓,一抓到底,親自出馬。所謂狠,就是不擇手段。”
案發前,因民眾不斷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存在嚴重違紀問題,湖南省紀委曾三次派出調查組進行了解初核。但由於曾錦春所處崗位的特殊性、反調查能力比較強,加上反映的問題不夠具體,未能查實其違紀問題。2006年7月,湖南省紀委利用查處郴州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的有利時機,終於找到了曾錦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突破口,並於9月19日對曾錦春採取“雙規”措施。
■40萬一塊銅牌批發保護傘
擔任過桂陽縣紀委書記4年的劉城琅,曾經是曾錦春的部下,他對曾錦春斂財的手段十分熟悉,他告訴記者,在如何斂財上,曾錦春做了超常規的發明。在郴州,記者見到許多企業掛著一塊銅牌,銅牌上寫著“私營企業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聯繫單位”,而發銅牌的單位正是曾錦春一手把持的郴州市紀委和監察局。
據了解,在湖南郴州,稍微上規模的企業,都要花40萬元從曾錦春那裡購買這樣一塊保護牌。只要掛上這塊牌子,企業就成了曾錦春的重點保護單位,任何人、任何單位都不得對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進行干擾。
僅發牌子一項,曾錦春領導的紀委收入就達到1000萬元以上。那么,對於那些不買牌子的企業,曾錦春是採取什麼手段來對付他們的呢?
1998年3月,郴州市桂陽縣私營企業主李民主在湖南省政府的批准下,與其他兩位股東投資改建了湖南省第一條民營公路―――省道“1842”線的桂陽段,並設立了公路收費站。收費站開始收費不到10個月,他與兩位股東就突然被曾錦春派人帶走。
“他說我涉案,但是哪個經濟案子與我有關係又不說,反正把我丟進去以後關了28天。”李民主說,他不明白,自己並非黨政幹部,也沒有違法行為,曾錦春為什麼要借“雙規”的名義拘禁他?有位工作人員對他說:“你們要有經驗了,做這么大的生意一定要找保護傘的,找個保護傘一年40萬。”
李民主沒有按這位工作人員的提醒向曾錦春交納40萬元的保護費,於是,他又被關了20天。之後,曾錦春派人通知他,只要交了違紀費就可以放他出去了。“我就借錢交了8萬,交了8萬以後,他們還是不放,以為我有錢,又開了一張條子,讓我再交20萬。”
曾錦春派人給李民主開了一張繳費清單,款項有違紀款、工作人員的食宿費和請臨時人員的工資,總計20多萬元。此後曾錦春多次派人非法拘禁李民主,並以侵吞國有資產等罪名,強迫桂陽縣政府發出通告,甚至動用幾百人強行接管了李民主等人投資的收費站

■法官不聽命立刻全“雙規”
插手經濟案件,成為曾錦春最厲害的斂財手段。原被告通吃,誰出錢多,誰的官司就能打贏。
王文漢也是宜章縣的私營企業主,作為郴州人,他早就對曾錦春的神通廣大有所耳聞。2001年11月,王文漢在與廣東省一家公司的經濟糾紛中,他通過中間人送了6萬塊錢給曾錦春。
不久,曾錦春便通知宜章縣法院,要求立即開庭並限定他們在一個星期之內要出判決書。由於這個案子比較複雜,法院並沒有拿出判決書。“出不來的情況下,後邊他就把法院的院長、兩個副院長和一個庭長,四個人全進行‘雙規’了。‘雙規’以後,代理院長很快就給出了判決書,判我勝訴了,判了170多萬元給我。”王文漢如是說。
被告方不服這個判決,他們抗訴到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也找到了曾錦春。於是,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到宜章縣法院重審。在這次重審當中,曾錦春開始幫被告方了。
根據原、被告雙方給曾錦春錢的多少,判決書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三份判決三個不同的結果。第一份判決判王文漢勝訴,被告支付170多萬元;第二份判決又判王文漢勝訴,被告支付70多萬元;第三份判決卻出現了180度的大轉彎,王文漢敗訴了,他不僅一分錢拿不到,而且連訴訟主體資格都沒有了。王文漢說:“還要判我倒送7萬多塊錢訴訟費。”
■一條小街六名局長被整
曾錦春為了給自己及親信大肆斂財鋪平道路,不惜亂用手中的權力,排除異己,建立自己的黑惡勢力。凡是不聽話的幹部,都免不了被他非法拘禁。郴州市桂陽縣城有一條普通的小街,名叫正南街。在這條街上,坐落著桂陽縣菸草局、建設局、公路局、交通局、稅務局和工商局等六個部門,由於這條街上六個部門的一把手都是因為得罪了曾錦春,而被曾錦春非法拘禁和免職。
據調查,僅2001年到2002年,曾錦春在臨武縣、宜章縣和桂陽縣就非法拘禁幹部民眾30多人。曾錦春一方面排除異己,另一方面安插自己的親戚和親信到要害部門任職。曾錦春的女婿是宜章縣公安局局長,弟弟是郴州市房管局副局長,一個侄兒是郴州市煤炭局紀檢組長,還有一個侄兒是臨武縣林業局局長,侄媳婦的哥哥是郴州市蘇仙區紀檢書記,表侄兒是臨武縣財政局局長。據統計,曾錦春總計有40多個親戚在郴州的各個部門工作。
■舉報者給省委書記寫遺書
除在各個部門建立自己的關係外,多年來,曾錦春還培植了兩支黑惡勢力,為自己撈錢和擺平事情。
黃生福是宜章縣漿水鄉的黑惡勢力頭目。曾錦春的另一股黑惡勢力是劉××。有了這兩支黑惡勢力,曾錦春靠非法拘禁解決不了的問題,就動用劉××和黃生福去解決。由於礦主王文漢舉報曾錦春貪污受賄的問題,曾錦春指使劉××的黑惡勢力去追殺王文漢,關閉了王文漢的煤礦並將他的辦公室全部燒掉。
同王文漢一樣由於舉報曾錦春而遭到黑惡勢力追殺的還有黃元勛。黃元勛是宜章縣梅田鎮漿水村11組組長,他說,“黃生福這幫惡勢力都是用公用電話打給我,威脅說你想不想活了,說有人出十萬塊錢買我的命。”
黃生福的榮福煤礦就坐落在黃元勛的漿水村旁邊,2000年,由於非法開採,地下水源遭到破壞,漿水村村民飲水出現困難,同時,地表下陷造成漿水村的200多畝稻田全部荒廢。作為漿水村11組組長,黃元勛代表漿水村村民,走上了6年的漫漫告狀路。在生命遭到黑惡勢力威脅的情況下,黃元勛擔心自己不能完成鄉親的重託,於是給湖南省委書記寫下了一封遺書。“告訴我們的省委書記,那就說等於我把我這個家庭,把我自己的一切,交給這個政府了,那是沒辦法了,只能這樣做了,所以我沒想到,我們省委書記那么關心我,他又親自批示。”
在曾錦春的支持下,郴州出現了兩大黑社會集團,以黃生福為核心的黃氏黑社會集團和以劉光紅為核心的劉氏黑社會集團,這兩個黑社會集團分別稱霸一方,霸占煤礦工廠早已是他們的家常便飯,據說這個劉光紅目前已經擁有將近一個億的資產。而這一切的幕後支持者就是紀委書記曾錦春。這個曾錦春被人們成為是郴州歷史上最強悍的紀委書記,而且,他自封為“查不倒、告不到、整不倒”的“三不倒書記”與郴州市“玩權力、玩金錢、玩女人”的“三玩”市長相互輝映。這個塔呢,位於郴州市政府大樓旁邊,是李大倫曾錦春等人撤巨資修建的一個“鎮斜塔”。他們希望這個塔能保佑他們的官越做越大,而且多多地搜刮民脂民膏。然而這個塔也卻是靈驗,在這座“鎮斜塔”修建完畢不到一年時間,李大倫、曾錦春之流以驚人的速度倒台了。郴州在被烏煙瘴氣籠罩多年後,終於應來了屬於老百姓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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