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陽市水務局

遼陽市水務局是隸屬於遼陽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機關現有公務員編制20人,工勤1人。下轄事業單位11個,企業一個。

機構簡介

市水務局主要承擔全市防洪除澇、農田灌溉、水土保持、人畜飲水和水資源統一管理等重要職責。遼陽市境內有29條河流,分布在西部平原20條,東部山區9條。其中有堤防河流20條,堤防總長730公里。地區內建有省水利廳所管理的葠窩、湯河兩座大型水庫和我市所管理的六座小型水庫。全市建有自流引水灌區4 座,水田面積56.46萬畝。共建排灌站90座,排水面積102.7萬畝。建有小型水電站一座(裝機1.2MW)。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水管理法律、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地方水利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市水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科學配置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統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及水資源論證制度;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河流和地下水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 組織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三)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的監督管理;擬定供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污水處理費徵收及污水處理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污水再生利用的規劃、推廣、管理工作。

(四)擬定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市轄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承辦相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務系統水法宣傳工作。

(六)承擔水務資金和水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務價格和收費的建議;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

(七)組織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或批准初步設計報告;監督國家和省有關水務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

(八)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市內大中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務工程。

(九)承擔全市水務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指導全市農村水利、飲水安全及村鎮供水安排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水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十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和抗旱工作,對重點河流及重要水務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全市性的水利科技、教育及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6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工作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財務、國有資產、車輛、信訪、接待、保密、保衛、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息報送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協調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

規劃計畫財務科

研究擬訂全市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組織編制重要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水務重要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審查、申報、審批工作;負責水務統計工作;組織編制市水務部門預、決算;負責市水務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水務行業稅收、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農村水利科

研究擬訂全市農村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協調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中的水利建設項目;組織實施農村節水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農村供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負責鑿井方案和資質證明核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建設管理科

(供水管理科)

負責全市水務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全市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管理水務市場,監督管理市場準入、開工審批、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工程造價、施工安全生產、工程驗收;負責城市供水、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行業的監督管理;編制供水、污水再生利用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公共供水單位及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和安全運行;負責城市供水企業資質審查;城市供水日調水30萬噸(含30萬噸)以下供水工程的核准;監督管理污水處理設施的安全運行;指導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600元以內)項目審批;負責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負責對市屬以上納費人的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緩、減、免徵審核;負責全市水務科技、教育工作,擬訂全市水務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水務科技項目和成果的管理工作;負責水務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法制科

(公共行政服務審批科)

擬訂本系統的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依法行政意見,並組織專項檢查;起草本行業實施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對本系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許可、處罰、強制、徵收等)進行前置性審查;受理並承辦本系統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管理行政執法證件;承辦本系統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務系統水法宣傳工作;負責取水、河道采砂、占河、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報告等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城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用水審批及需遷建城市供水設施許可;協調有關科室按期限完成審核、審批工作;統一送達行政許可等事項決定。

黨委工作部

負責本系統黨建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和勞資工作;負責本系統中層幹部考核、任免、聘任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治理、統戰、維穩和扶貧工作;承擔市紀檢委、市監察局交辦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行政編制20名。其中:局長(兼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含總工程師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

其他事項

(一)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管理職責分工。開採已探明的礦泉水、地熱水,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先辦理取水許可證,確定開採限量。其中用於商業經營的,憑取水許可證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辦理相應的採礦許可證,並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量開採。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監督。

(二)水資源保護與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按照國家、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市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擬訂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量的意見,市環保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保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保局協商一致。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由市水務局牽頭,會同國土資源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主要領導

局長:郝玉良  

地理位置

地址:中國遼寧省遼陽市民主路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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