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單位名稱: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工作職責

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工作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安全生產規劃,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有關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有關問題。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含井工開採)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監督工礦商貿行業實施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協調組織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協助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對較大以上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八)負責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生產安全行政執法統計工作。

(九)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檢查、督促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組織開展全區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對重大煤礦建設項目提出合理化建議,會同上級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整改並組織複查;督促煤礦企業對煤礦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參與煤礦整合關閉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並監督從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匯府辦發[2010]176號)和遵義市匯川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編制事宜的批覆》(彙編復[2010]5號)檔案,內設機構設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安全監督管理股、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股、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一)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

1、負責檔案收發和辦理。負責文電及各種材料的收發登記、印製、歸檔;提出文電擬辦意見並跟蹤反饋辦理情況;負責協調、聯繫和督促檢查本局各業務股(隊)工作辦理情況,匯總全區各鎮街、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負責全局性文電的起草、徵求意見和反饋上報工作,按時編髮工作動態和信息;

2、負責用印審核把關;負責考勤、提出考核獎懲建議;

3、負責財務、工資、人事及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資產管理及後勤物資採購、接待等服務工作;

4、負責各種會務服務和記錄照相攝像工作;負責接待來信來訪;

5、負責本局黨員幹部和職工的組織工作、黨風廉政工作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及保密、計生、綜治、幫扶等工作。

6、為區政府搞好服務工作,當好參謀助手。負責草擬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計畫、控制目標分解和工作責任書、及時調整領導包保名單;負責對安委會成員單位和鎮街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定期考核等次建議和獎懲建議;組織全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修訂;

7、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工作日常督辦和跟蹤反饋工作,根據調查取得的證據提出警示約談工作建議;

8、搞好統計分析工作。草擬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工作方案,根據大檢查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按時收集上報全區各單位隱患排查、執法打非、宣傳培訓、各類傷亡事故和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統計上報等工作開展情況;

9、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節假日和夜間安全生產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等工作到位情況;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繫區委辦、人大辦、政府辦、政協辦、紀委監察局、組織部、宣傳部、群工部、政法委、法院、檢察院、統計局、司法局市安監局有關科室。

(二)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區煤礦和非煤礦山(以下筒稱礦山企業)及相關重大危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做好統計和信息工作。統計監管對象,建立並及時完善礦山企業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台帳,草擬並按照區政府批准的年度執法檢查計畫開展工作;將年度執法檢查計畫分解到每月、每周,做到工作有計畫、有落實、有小結;定時統計、匯總礦山企業隱患排查、行政執法(打非)、教育培訓等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及時開展文字、圖片等信息記錄工作,定期製作工作動態;

2、開展現場檢查和處罰。採取突擊檢查、錯時檢查、蹲點守候等方式檢查督促礦山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規範執行情況,製作檢查記錄;根據檢查取得的證據對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按程式提出實施行政處罰建議;

3、開展隱患排查和事故預防工作。檢查礦長現場帶班或帶班下井、入井檢身、探水退桿、放炮撤人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督促礦山企業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依法督促落實整改並組織複查;負責組織指導礦山企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重大危險源監管、安全標準化建設;負責對駐礦員報告的工作情況進行登記和處理。負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消除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負責打擊礦山企業非法生產經營、非法建設、邊生產邊建設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等應當予以整頓關閉的礦山企業,立即書面提出整頓關閉的建議;

5、負責礦山企業行政審批、審核、備案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驗收的現場初步審核簽字和把關工作;負責對相關企業提交的文字材料進行審核簽字工作;

6、負責組織有關鎮街和企業負責人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學習有關檔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指導意見;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結合實際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檢查、統計和組織礦山企業對職工開展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7、負責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檢查督促監管企業落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急值守、應急報告、應急演練、應急物資準備等工作;對發生事故的,立即趕到現場,發揮組織、指導、協調作用,開展應急救援、事故性質認定、事故報告、善後處理和維穩工作;組織開展對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撰寫調查報告,依法提出處理和預防的書面工作建議並督促落實;定期對監管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進行統計分析;

8、履行安委辦涉及的工作職責。負責調查處理涉及監管企業的民眾來信來訪;負責草擬全區煤礦、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的工作要點和總結;草擬監管行業企業安全投入、安全科技裝備、安全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監督管理專項技術改造資金使用和項目的實施;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9、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主動配合綜合股(安委辦)完成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完成相關工作。

煤礦安全監督管理股聯繫協調遵義煤監分局、市安監局(煤安局)相關業務科室,聯繫協調督促區公安局、發改局、工經局、科技局、國土分局、工商分局、環保分局、質監局等部門與礦山企業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股

負責對化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等行業和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做好統計和信息工作。統計監管對象,建立並及時完善礦山企業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台帳,草擬並按照區政府批准的年度執法檢查計畫開展工作;將年度執法檢查計畫分解到每月、每周,做到工作有計畫、有落實、有小結;定時統計、匯總企業隱患排查、行政執法(打非)、教育培訓等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對策建議;及時開展文字、圖片等信息記錄工作,定期製作工作動態;

2、開展現場檢查和處罰。採取突擊檢查、錯時檢查、蹲點守候等方式檢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規範執行情況,製作檢查記錄;根據檢查取得的證據對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按程式提出實施行政處罰建議;

3、開展隱患排查、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預防安全生產事故。檢查企業領導現場帶班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督促監管企業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依法督促落實整改並組織複查;負責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建設;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管安全隱患消除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負責打擊監管企業非法生產、無證經營、非法建設、邊生產邊建設工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等應當予以整頓關閉的企業,立即書面提出整頓關閉的建議;

5、負責監管企業行政審批、審核、備案工作。按照許可權,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設施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驗收的現場初步審核簽字和把關工作;負責全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規劃布局和零售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臨時解禁期間零售點安全條件審核和發證工作;負責對相關企業提交的文字材料進行審核簽字工作;

6、負責組織有關鎮街和企業負責人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學習有關檔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指導意見;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結合實際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檢查、統計和組織監管的企業對職工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7、負責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檢查督促監管企業落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急值守、應急報告、應急演練、應急物資準備等工作;對發生事故的,立即趕到現場,發揮組織、指導、協調作用,開展應急救援、事故性質認定、事故報告、善後處理和維穩工作;組織開展對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撰寫調查報告,依法提出處理和預防的書面工作建議並督促落實;對監管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進行統計分析;

8、履行安委辦涉及的工作職責。負責調查處理涉及監管企業的民眾來信來訪;負責草擬全區危化、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的工作要點和總結;草擬監管行業企業安全投入、安全科技裝備、安全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監督管理專項技術改造資金使用和項目的設施;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9、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主動配合綜合股(安委辦)完成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完成相關工作。

安全監督管理股聯繫協調市安監局有關業務科室、聯繫協調區公安局、發改局、工商分局、商務局、科技局等部門與監管企業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情況;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

1、做好統計和信息工作。統計監管對象,建立企業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台帳,草擬年度執法檢查計畫,將年度執法檢查計畫分解到每月、每周,做到工作有計畫、有落實、有小結;定時統計、匯總企業隱患排查、行政執法(打非)、教育培訓等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對策建議;及時開展文字、圖片等信息記錄工作,定期製作工作動態;

2、開展現場檢查和處罰。採取聯合執法、突擊檢查、錯時檢查、蹲點守候等方式檢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製作檢查記錄;根據檢查取得的證據對企業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按程式提出實施行政處罰建議;

3、開展隱患排查指導工作,預防職業衛生安全事故發生。檢查企業領導現場帶班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督促監管企業嚴格執行職業衛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對檢查發現的職業衛生安全隱患依法督促落實整改並組織複查;負責組織指導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安全專項整治、標準化建設及相關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負責指導企業職工健康體檢、勞動保護等工作,聯繫協調職業衛生鑑定工作;

4、負責打擊監管企業非法生產、無證經營、非法建設、邊生產邊建設工作;對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職業衛生規定應當予以整頓關閉的企業,立即書面提出整頓關閉的建議;

5、負責監管企業職業衛生行政審批、審核、備案工作;

6、負責組織有關鎮街、部門和企業負責人召開職業衛生安全會議,學習有關檔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指導意見;按時參加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結合實際提出工作建議;組織監管的企業開展相關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7、負責職業衛生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檢查督促相關鎮街和部門以及企業落實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急值守、應急報告、應急演練、應急物資準備等工作;對發生生事故的,立即趕到現場,發揮組織、指導、協調作用,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事故性質認定、事故報告、善後處理和維穩工作;組織開展對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結案工作,撰寫調查報告,依法提出處理和預防的書面工作建議並督促落實;

8、履行安委辦涉及的工作職責。負責調查處理涉及職業衛生問題的民眾來信來訪;負責草擬全區職業衛生監管的工作要點和總結;監督管理職業衛生專項技術改造資金使用和項目的實施;發揮綜合監管作用,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9、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主動配合綜合股(安委辦)完成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本局其他業務股(隊)室完成相關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聯繫協調市安監局相關科室(隊)、綜合監管區衛生局、教育局、林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環保分局、質監局、工商分局、商務局、工經局、發改局、區總工會、城區供電局和城郊供電局、供排水公司等部門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遵義市匯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綜合監督、指導、協調公安、消防、交通、建設、城管、農機、民爆、文化、水利、旅遊、商場、市場和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重大危險源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和普查備案登記管理。

1、做好綜合統計和信息工作。做好監管對象調查統計,監督主管部門建立並及時完善企業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台帳,草擬年度綜合監管執法檢查計畫將年度綜合監管執法檢查計畫分解到每月、每周,做到工作有計畫、有落實、有小結;定時統計、匯總企業隱患排查、行政執法(打非)、教育培訓等情況,分析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對策建議;及時開展文字、圖片等信息記錄工作,定期製作工作動態;

2、開展現場檢查、抽查和處罰。採取聯合執法、突擊檢查、錯時檢查、蹲點守候等方式檢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製作檢查記錄;根據檢查取得的證據對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按程式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開展隱患排除檢查、抽查、指導工作。檢查主管部門執行企業領導現場帶班等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督促監管部門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等各項制度,對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依法發出督辦函,督促主管部門去監督企業落實整改,明確整改時限、資金、措施、預案和責任人員並組織複查;負責組織指導主管部門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標準化建設及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工作;

4、負責督促主管部門打擊非法生產、無證經營、非法建設、邊生產邊建設工作;對抽查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規定應當予以整頓關閉的企業,立即書面提出整頓關閉的建議;

5、負責參加或督促有關鎮街、部門和企業負責人召開行業安全例會,學習有關檔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指導意見;按時參加上級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的會議,結合實際落實領導要求;聯合主管部門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

6、負責牽頭開展對相關行業安全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綜合檢查相關鎮街和部門安全生產應急值守、應急報告、應急演練、應急物資等工作;對綜合監管行業發生安全事故的,立即趕到現場,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調查定性、協調事故上報、善後處理和維穩等工作;

7、履行安委辦涉及的工作職責。負責督促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涉及安全生產問題的民眾來信來訪;負責收集有關行業和部門安全監管的工作計畫、數據和總結;

8、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主動配合綜合股(安委辦)完成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本局其他業務股室完成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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