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統計局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園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監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擬定全市各縣(區)、各部門統計數據網路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全市統計規章,制訂全市統計規劃以及地方統計制 度、統計標準,組織實施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報批工作,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檢查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努力提高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嚴格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做好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核算工作,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市級三園區)國民經濟核算。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價 格、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和社情民意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園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監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各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職稱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加強和推進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縣(區)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擬定全市各縣(區)、各部門統計數據網路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建設。
(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遂寧市統計局內設6個機構:
(一)辦公室(二)綜合核算與政策法規科(三)工業與投資統計科(四)農村經濟統計科
(五)貿易外經與社會事業統計科(六)能源環境監測統計科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遂寧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統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地址:河東新區環島商務中心7號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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