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牆件

連牆件

連牆件一般是指通過與可靠固定端連線來加強其他結構的穩定性的構件,在建築工程中用於將腳手架架體與建築主體結構連線,能夠傳遞拉力和壓力的構件。採用連牆件實現的附壁聯結,對於加強腳手架的整體穩定性,提高其穩定承載能力和避免出現傾倒或坍塌等重大事故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

分類

柔性連牆件

柔性連牆件,一般採用細鋼筋、繩索、雙股或多股鐵絲進行拉結。只承受拉力和主要起防止腳手架外傾的作用,而對腳手架穩定性能(即穩定承載力)的幫助甚微。此種方式一般只能用於10層以下建築的外腳手架中,且必須相應設定一定數量的剛性拉結件,以承受水平壓力的作用 。

剛性連牆件

採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等剛性拉桿或構件組成的連牆件為剛性連牆件。其連線構造既可承受拉力、又可承受壓力,附牆端的連線固定方式可視工程條件確定,一般有 :

a.拉桿穿過牆體,並在牆體兩側固定;

b.拉桿通過門窗洞口,在牆兩側用橫桿夾持和背楔固定;

c.在牆體結構中設預埋鐵件,與裝有花籃螺栓的拉桿固接,用花籃螺栓調節拉結間距和腳手架的垂直度;

d.在牆體中設預埋鐵件,與定長拉桿固結。

在雙排腳手架中一般都採用剛性連牆件。

連牆件 連牆件

e.連牆件刷紅色油漆,不得隨意拆除。連牆件必須與立桿相連線。根據建築物的軸線尺寸,在水平方向每隔3跨(6m)設定一個。在垂直方向應每隔3~4米設定一個,並要求各點互相錯開,形成梅花狀布置,連牆件的搭設方法與落地式腳手架相同。

構造要求

建築外腳手架與主體結構如何進行可靠連線,是確保外腳手架不發生失穩破壞的關鍵。

根據《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11)要求,腳手架連牆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

1、連牆件設定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確定,通常可以布置為三步三跨、兩步三跨以及兩步兩跨等,一般每個連牆件覆蓋面積在20~40平方米。

2、連牆件的布置應靠近主節點設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定,當該處設定有困難時,應採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採用菱形布置,或採用方形,矩形布置。

3、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定連牆件,連牆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於建築物的層高,並且不應大於4m。

4、連牆件中的連牆桿應呈水平設定,當不能水平設定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線。

5、連牆件必須採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連線。

6、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牆件時應採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採用通長桿件,並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連線點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拋撐應在連牆件搭設後方可拆除。

7、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採用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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