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告

語出:《漢書·高帝紀下》:“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 王念孫 《讀書雜誌·漢書一》:“辨讀為班。班告,布告也。謂以文法教訓,布告眾民也。”

基本解釋

頒布。辨,通“班”。《漢書·高帝紀下》:“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王念孫《讀書雜誌·漢書一》:“辨讀為班。班告,布告也。謂以文法教訓,布告眾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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