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軍[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趙志軍男,1958年12月出生,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先後榮立三等功3次,二等功、一等功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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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稱號,2003年12月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的全國模範法官表彰大會,被授予“全國模範法官”稱號,受到羅乾、周永康等中央領導和肖揚院長的親切接見。 通過對大量的刑事案件分析,他認為要遏制犯罪必須從青少年抓起。在他的倡議下成立了寶雞市渭濱區“青少年維權法官志願者協會”。

2002年11月間,他面對數百人抗法,不顧個人安危,死死護著戰友,避免了一場流血衝突。他以自己精湛的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在一張已經權威部門鑑定過的證據中找出疑點,使案款9.1萬完璧歸趙。他主審的有重大影響的樊斌忠、趙權傑幫助犯罪嫌疑人胥寶生逃避處罰一案和數十起在寶雞市有重大影響的案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他面對30萬元的禮金,毫不動心,使震驚寶雞市的呂志剛特大綁架案犯罪分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趙志軍秉公執法,一塵不染的優良品質得到了社會各界人民民眾的一致稱讚。

2004年3月,趙志軍用國家所發給本人的獎金,創建廠全國第一家由法官開辦的“法官青少年維權網”,受到各界的好評,並同時擔任廠市區內多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利用業餘時間為青少年講授法律知識。2004年,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法院被評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2004年12月,趙志軍作為西北地區唯一代表參加了在北京人民人會堂召開的“預防青少年犯罪”國際研討會,所發表的論文“青少年犯罪的動向、原因及對策”被訐為優秀論文,並被中國“父母世界”雜誌社收錄於“捍衛兒童權利”一書,以中、日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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