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旅客在台脫團案

越南旅客在台脫團案

2018年12月21日及23日,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153人分別抵達中國台灣高雄,之後,152名越南籍旅客脫團,其中1人未失聯,3人自行離台,148人失聯。 截至2019年2月19日,台灣“移民署”表示,累計已有92人到案,脫團失聯者還有56人。

基本信息

案件經過

2018年12月21日及23日,4個大型越南旅行團共153人分別抵達中國台灣高雄,之後,發生越南籍旅客脫團失聯。

案件傷亡

2018年12月23日,152名越南籍旅客脫團,其中1人未失聯,3人自行離台,148人失聯。

2019年1月9日,台灣“移民署”和“警政署”全力追查,最新累計到案人數達61人,脫團人數還有87人。

2019年1月16日,最新到案人數達82人,51男31女,脫團人數還有66人。

2019年2月19日,台灣“移民署”表示,累計已有92人到案,脫團失聯者還有56人。

案件處置

案件發生後,台灣地區“移民署”及警察機關開始查緝脫團者。

2019年1月1日下午,台灣地區“移民署”舉行記者會,呼籲脫團的越南籍旅客主動投案,還希望脫團者的親友能告知線索信息,並協助其投案。台“移民署”偵辦“觀宏項目”逃逸越南籍旅客,提供檢舉獎金,每件最高可獲新台幣4000元,鼓勵民眾踴躍檢舉。

台灣地區“移民署”已製作中文、越南語宣傳品,通過網路廣為傳送,請親友鼓勵脫團者自行到案。自行到案者除可考慮從寬處理外,經調查後也可提前返回越南。

案件影響

脫團者因集體預謀非法行為,已涉及違反台灣相關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新台幣9萬元以下。由於脫團者已涉及刑事案件,若台灣民眾協助藏匿,恐構成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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