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哥

江西南昌的古先生告多家超市以欲喚起消費者維權意識,人稱“起訴哥”。

事件經過

2010年8月10日,江西南昌的古先生在安徽合肥沃爾瑪超市勝利路店購買了一批花茶。這些花茶的包裝袋上,均印有該花茶所具有的某些保健功能和療效。但按照包裝袋上的QS批號,查詢結果卻顯示,該許可證為含茶製品和代用茶的生產許可,該許可證生產的產品為一般產品。古先生認為,沃爾瑪超市沒有盡到應有的審查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於是,古先生將沃爾瑪超市告到合肥市瑤海區法院,一審敗訴後,他又提起了二審訴請。
2010年9月以來,古先生又陸續將合肥的家樂福、樂購、大潤發等超市告上法庭。在家樂福超市國購店,古先生買了五糧液系列雄酒以及五糧液系列參露酒各兩瓶。他發現二者的產品配料里均有人參,而且名酒系列參露酒的瓶內泡有一整棵人參。人參屬於衛生部規定的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而這兩種名酒標識的生產許可證號只是其他酒(配置)的生產許可證,在其商品包裝上也未見有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古先生認為家樂福超市有失審查義務。他將大潤發超市告上法院的案由是“超市沒有盡到應盡的審查義務”,將樂購超市推上被告席的理由是其涉嫌虛假宣傳。此外,他還將合肥新站的世紀聯華超市告上瑤海區法院,理由是超市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
短期內告了多家大型超市,古先生被網友稱為不折不扣的“起訴哥”。古先生說他去過很多地方,感覺合肥一些超市銷售商品很不規範,除存在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之外,還存在計重欺詐、標價混亂等問題。因此,他將起訴超市的城市選在了合肥。古先生表示,自己並不是有意識地去購買某種有問題的產品,然後去起訴,而僅是一個普通的消費者,去超市購買生活日用品,但是經常能從這些用品中發現問題,“我的訴訟標的每次只有數百元到上千元,我根本不是想靠索賠來賺錢,只是想通過打官司,讓商家重視消費者權益。”

事件影響

超市本應是為顧客提供購物方便和實惠的場所,超市的商品要保證質量。然而現實的情況是,顧客與超市矛盾不斷,店大欺客的現象在國內不同的城市經常上演。許多“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商品在不知不覺中流進了超市,一些消費者因此上當受騙。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或許是南昌“起訴哥”帶給我們的最大啟示。這種正面的示範效應不容小視,我們不期望每個人都成為職業打假人,但整個社會確實需要敢說敢做、敢於“吃螃蟹”的人。消費者公益維權的例子越多,我們國家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之路才能越走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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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檢驗協會會長李保國:在品牌建設中,企業經營者的人品非常重要。人品體現在經營者的誠信狀況和社會責任感上,而誠信和社會責任感是提升品牌美譽度的根本。經營者必須恪守誠信法則,擔當社會責任,才能打造出有長久生命力的馳名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這是維護消費者權益和企業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
孫瑞灼(新聞評論員):過高的維權成本,擋住了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幾乎有多少消費者認為維權成本太高,就有多少消費者在權益受侵害時選擇沉默。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我們能理解消費者的苦衷。消費者不是不想維護自己的權益,而是迫於無奈。維權成本過高問題,已經成為消費者“不能承受之重”,也成為造假、售假行為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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