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人員密集場所和化學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

一、整治範圍
(一)50座以上的電影院、禮堂;
(二)大廳或包廂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夜總會、舞廳、卡拉OK廳、遊樂廳;
(三)體育場所、桑拿浴室;
(四)配有50台以上電腦的網咖;
(五)容納50人以上的營業性餐館,就餐人數與住宿人數之和超過50人的旅館、賓館、飯店;
(六)可容納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七)學校、託兒所、幼稚園、養老院(敬老院等社會福利機構)的集體宿舍,醫院的病房樓;
(八)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的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九)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生產經營企業、門市、廠房、充裝站房;
(十)高層建築和地下建築。
二、整治內容
以打開生命通道、打造暢通工程“雙通”為重點,繼續全面排查人員密集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火災隱患;加大對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錯時”檢查力度,嚴防重點時段發生重、特大火災;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築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定情況;單位消火栓、逃生門鎖安裝狀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單位電氣線路鋪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建築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定,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鋪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加油(氣)站、古建築、古鎮消防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專項整治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洪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何國彬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鍾剛 市公安局副局長
李中秋 市安監局局長
成員:各消防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消防大隊,由簡作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日常事務和收集整理資料。
四、工作步驟
此次人員密集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轄區人員密集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進行認真檢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公安部107號令的有關規定,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要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對火災隱患不能夠立即整改,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單位、企業要立即進行查封停業,在停業整頓期間,各監管部門要強化對其監管,待條件成熟時要立即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人員密集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細化、分解和落實各項工作責任,認真做好組織發動工作。通過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切實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化學危險品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行為,堅決預防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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