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三)對市直機關行政房產、公共設施和其它固定資產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市直機關有關單位辦公用房的建設、調配和管理。 (四)負責市直機關辦公區房產和宿舍區房屋共有部分維修,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以及市直機關項目建設和基建等工作。 (九)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赤壁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機關實際,研究制定機關事務工作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對全市機關事務改革、發展進行研究和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機關事務工作中的共性問題。
(三)對市直機關行政房產、公共設施和其它固定資產進行綜合管理,負責市直機關有關單位辦公用房的建設、調配和管理。
(四)負責市直機關辦公區房產和宿舍區房屋共有部分維修,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以及市直機關項目建設和基建等工作。
(五)負責市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的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管理會議中心,協助市四大家辦公室搞好有關會務工作。
(七)負責副處級以上在職領導未售住房管理維修和有關服務工作;推進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
(八)負責市直機關辦公區和宿舍區的水電、環衛、綠化等的巨觀管理以及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市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參與推動公共機構節能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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