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1年4月,甘肅省質監局啟動實施“食品加工小作坊許可證管理制度”,並在有關“紅頭檔案”中明確表示,要對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
甘肅省政府法制辦認為,國家法律在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設定了三項行政許可,而所謂的“加工食品許可”不在上述三項許可事項之列,屬於規範性檔案自行創設的行政許可事項。為此,該辦在6月18日的審查意見中指出,“暫行辦法”應在30日內予以修改或廢止,必須停止執行。2012年7月9日,這一檔案被甘肅省政府法制辦叫停。
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也需要辦許可證,這被不少網民和公眾揶揄為“賣饅頭許可”。所謂的“賣饅頭也需要辦許可證”,其初衷,按照甘肅省質監局的解釋,“實施加工許可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也就是說,辦行政許可證的真正目的是要加強食品安全的監管,並非如不少網友猜疑和批評得那樣,是通過行政許可來保障所謂的部門利益。
官方態度
有關負責人指出:國家法律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管理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但並未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而是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因此,在地方性法規出台之前,任何規範性檔案都無權創設此類行政許可。該“暫行辦法”違反了行政許可法關於規範性檔案等“紅頭檔案”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予以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