貽順哥燭蒂

貽順哥燭蒂

貽順哥燭蒂,是閩劇傳統諷刺喜劇。

《貽順哥燭蒂》是閩劇傳統諷刺喜劇。
閩劇《貽順哥燭蒂》取材於福州民間故事。據考證,福州確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台石獅兜(今延平路南端與河下交界處)絲線店老闆馬貽順。由著名劇作家鄧超塵於1952年創作出一出諷刺喜劇。表演的是船工陳春生代父友德離家遠航,中途覆舟,誤傳死訊。福州市三保有個小商人馬貽順,以經營絲線店為生,吝嗇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聞知她善持家計,能寫會算。更加賞識,春香新寡。貽順乘她家中困難之時,暗中以高利貸謀娶。友德竟誤認貽順有恩於已,反逼春香改嫁馬家。
婚夜,春香與貽順約三樁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還,仍回陳家,貽順不得刁難。否則,寧死不嫁。貽順深怕人財兩空,故予允諾。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後回到福州,路過絲線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願出重金讓貽順另娶,接回春香。貽順不肯履約,控于海防分府王紹蘭。春生請求按原約判斷,貽順否認有約在先。春香堅持“前夫有情,後夫有義”,難以自決。王紹蘭深感難判,白恭人為夫出謀,讓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驗陳春生與馬貽順,誰願領“屍”回去者,領回春香;不願領者,另賞紅包。陳春生重情,情願領“屍”;馬貽順貪財,願受紅包。最終春生夫妻重聚,馬貽順重財失妻,最後僅得一截燭蒂(蠟燭頭)。馬貽順的形象類似19世紀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筆下《歐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貽順哥燭蒂》也被稱為中國的《吝嗇鬼》。
如今“貽順哥燭蒂”成為福州話中“吝嗇鬼”、“奸狡利”、“十絕哥”的代名詞。《貽順哥燭蒂》中的閩味

福建出版部門八十年代從閩版連環畫中選擇了二十種,作為樣書向海外發行,其中有幾種頗受連友稱道。《鄭成功收復台灣》、《春草闖堂》、《雙玉嬋》、《大風歌》都算得上各有千秋。但最具福建地方特色的,還屬《貽順哥燭蒂》。
連環畫《貽順哥燭蒂》改編自同名閩劇,“說的是絲線店老闆馬貽順怎樣娶到妻子,又怎樣失去妻子,最後只得到一截燭蒂”的故事。這是一則曾在福州地區廣為流傳的市井俗話,深受福州下層民眾的喜愛。《貽順哥燭蒂》中的閩味,確切地說,是一種純正的福州味。老舍先生有一首詩:“八年尚憶釵頭鳳,今日欣賞燭蒂哥。宜喜宜悲情似海,輕愁微笑漾春波。”宜喜宜悲、輕愁微笑表現了態度的曖昧、笑意的複雜,老舍先生從中感受到了獨特的區域文化色彩和這一色彩背後值得玩味的內容。連環畫《貽順哥燭蒂》恰恰很好地承繼和再現了這一切。
福州南台(現在的台江區)三保是馬貽順的生活舞台,這是一個緊靠閩江幹流下游的地區,江河水網眾多,是福州下層居民聚居的地方,與城內三坊七巷深宅大院的古雅格調完全不同。連環畫《貽順哥燭蒂》為我們再現了清末這一區域的獨特像貌:石板和碎石鋪就的窄窄的街道、沿街略嫌簡陋的老字號店鋪、高高懸掛著的昏黃的路燈、晨光熹微中的碼頭、影影綽綽的桅帆、過往的商客……當然,出現最多的是一幢幢緊緊挨著的被福州人稱之為“柴埕厝”的矮小木房。這種木房用杉木支起龍骨框架,再用長短木板拴成薄薄牆壁,釘成屋蓋鋪上瓦片,相當簡陋。屋內壁一般需要用紙糊上,以防板壁間隙透進寒風。所以福州又有“紙裱福州城”的說法。年代久了,這種木房還會逐漸傾斜,得用大木柱頂住。連環畫《貽順哥燭蒂》對“柴埕厝”外的簡陋,“柴埕厝”內的寒酸和家居氣息有很細緻到位的描畫,因而真切地營造出舊時福州南台特有的氣息,使人不知不覺身陷其中。在我兒時記憶里,福州南台還有許多散發著悠悠古韻的河道,在兩岸高大蒼勁、四季常青的榕樹的濃密樹蔭的掩映下,河水常呈深綠色,屋外空場、石板路面也因此帶著幾許暗色。當然,連環畫《貽順哥燭蒂》並沒有在這方面做進一步的描畫,但福州味已相當濃郁,翻看那一幅幅畫面,仿佛就能聽到典型的福州鄉音。
貽順哥的形象也讓人看了眼熟。在福州方言中“貽順哥燭蒂”是一句挖苦人的話,混合了“吝嗇、算計、到頭一場空”多種含義。連環畫中馬貽順身材瘦長,看來他平素里對人吝嗇,對己亦不夠大方;頭型有趣,如橄欖般兩頭小中間大,尖下頦微微前翹,一副會算計的模樣;福州人有一句俗話:“頭大腦足”,看馬貽順的相貌和行事都恰好與之相反,因而顧此失彼的時候居多;最要命的是那雙眼睛,像兩黑豆,總免不了低看別人,自以為是,因此但有計策,耍耍小聰明,卻常常陷入捉襟見肘的尷尬境地。福州本是小地方,又處邊玩,舊時代福州的見識通常很有限,區域文化中又缺乏厚重的一面,所以小市民中的人精就易於造就成貽順哥這樣的角色。有趣的是福州對他的態度頗曖昧,雖極力嘲笑,終不十分厭惡。說人“貽順哥燭蒂”是挖苦,也是笑罵,其中不乏善意。那態度,有如魯迅先生對待阿Q,阿Q雖醜陋,身上卻有國人的影子;馬貽順雖俗,卻印著福州人的烙印。所以取笑之中隱含愛惜之意,這中間很有些值得現在人玩味的地方,也能從中體會舊福州人價值取向的複雜。
《貽順哥燭蒂》描繪的是老福州的生活情況,其間對馬貽順的調侃和捉弄幾乎不加掩飾,以至於有一種似“淺”非“淺”的感覺,這種風格亦很獨特。馬貽順成親之日,借人家燈籠貼上自己的姓用,卻因貼的紙小弄得馬字頭上露出原有的兩個口,成了罵字。他就提著這罵字燈籠,撅著屁股作噓聲,告誡夥計不可聲張,以防客人太多使其虧本;拜天地貪便宜被人唱了死人開弔用詞,先是隱忍不發,繼而氣急敗壞……一系列世相圖,不可謂不生動。但譏刺之意過於明顯,做戲而已,與現實生活有一點距離。為人處世之道,歷經世世代代錘鍊,已成大學問,既要人情世故熟透,又要深諳傳統,有所動作又不留痕跡。這么大的學問,在《貽順哥燭蒂》里都被簡化了。看馬貽順作為,就像看一位穿著秀明胖襖的瘦演員在台上演壯漢,觀眾眼裡,其嶙峋瘦骨,歷歷在目,他卻兀自不知,一味做氣吞山河狀,結果自然是越賣力氣越令人啼笑皆非 仔細想想,生活一旦去除了繁雜的種種修飾,是不是這樣的?這實際上是一種福州味很濃的處理方式,福州傳統上推崇的智慧經常就是簡化複雜事情的本領。我小的時候,一位老人教我:考場上遇到競爭對手能雙手寫字,而且寫得飛快,自己決不如人家,怎么辦?答案是:聰明人用簡簡單單四個字就概括了對方的洋洋萬言,直讓人覺得雙手寫字乃是一種愚蠢的行徑。我很懷疑老人的這套學問來源於福州評話,他知道他就愛聽評話。至於那四個字,雖然我可以學漢初的陳平,像他那樣以恐壞人心術為由不說出六出奇計的具體內容,聲稱這四個字過於詭異,不說為佳云云,可我還是要老老實實告訴大家:我沒聽清是哪四個字。不過據我所知,學問的精華似乎不在這四個字上。
有一位學者這樣教學生:“你以為歷史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這樣乾巴巴的幾條么?不,當時它產東是這樣。很多醜惡的史實當時也是合情合理的,這些東西掩蓋了本質。然而時間是無情的,它抹去了它們,使醜惡的本質顯露出來,讓後人看到。”他說的是歷史,對歷史演進的記錄也是一種簡化,那是很殘酷的,人為的修飾幾乎無法立足,所以歷史上許多大人物在權勢熏天盡有能耐顛倒黑白的時候,還要有所顧忌。有些事情做了,明知見不得人,就別辯解了,比較聰明的辦法是事先不讓人知道誰幹的,事後則乾脆不認賬。雍正生前刻薄好辯,他靠強權頒發《大義覺迷靈》,效果如何,無須我多說,乾隆對此就很不以然,他可是為他父親好。這是真正的大學問,《貽順哥燭蒂》對生活的簡化不能與之相比,但道理有相通的地方,這也算小聰明中貫穿了大智慧罷。

閩劇《貽順哥燭蒂》情節介紹

福州南台大廟前與海防前接壤地方,古時立著一尊小石獅,因而地名俗稱石獅兜。離此一箭之地處,有一間小小絲線店,店中只有一個夥計,老闆馬貽順,長汀人氏,自幼父母雙亡。此人忠厚老實,有的人喊他貽順板,也有人喊他貽順哥。他早年來福州學藝開店,因為有擇偶怪癖,故而年逾而立,還未有妻室。其實講起這怪癖,也沒什麼奇怪,就是不講究外表,年齡偏大或是重婚的也無妨,最主要條件是必須由我馬貽順自己揀的賢慧女性,才會合意。故此東不成西不就,一直拖延到三十幾歲,心中才有些焦急,常常在盤算:過去窮,無力娶親,現在逐漸有些積蓄,不宜再拖了。
有一天,馬貽順手提錢串袋出門收賬,路由萬侯街經過,看見陳春生妻子春香,不但溫柔賢慧,舉止端莊,對病中的公公陳老大,更是細心奉伺,堪稱孝道。經打聽她原是倉前山觀音井大戶羅炳文的婢女,主人要對她強行非禮,逼得她投水輕生,幸遇行船的陳春生搭救,結為夫婦。婚後,陳春生出海,犯風失水,據說葬身魚腹。春香守寡在家,奉養久病的公公,眼下已到了日食難度的地步。
馬貽順心想,若能娶到這么賢慧的婦道,我馬家一定會發跡,所以托街坊一叫道士嬸的人為媒去說合。此時的春香身陷窘境,日困愁城,無奈何提出三條條件,清道士嬸去轉達:第一條,馬家永遠供養陳老大,陳老大“百歲”後,馬貽順要披麻戴孝,竹杖登山,入土為安;第二條,婚後生男養女,要為陳春生立嗣;第三條,萬一原配丈夫未死回來,應當“物歸原主”。
馬貽順開頭一想,這三碗都是辣菜,很難咽下,多思轉想又覺得都很通情達理。並且世上做好事的人很多,我馬貽順供養一個老人,就當自己岳父一樣,也沒什麼了不起,既當親人看待,女婿“半爿囝”(半個兒子),披麻戴孝又有何妨?再說自己都知道娶妻生子,傳宗接代,為陳春生立嗣,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只是“物歸原主”這一條很難辦,再考慮一下也覺得可以答應,女人會眷戀原配,就是因為恩愛情深,事在人為,只有我馬貽順情真,就讓她原配回來,她不一定會捨得離開我!這婦道會想得這么周到,足見我馬貽順“人”找著了,我馬家包發了。
春香嫁給馬貽順後,轉眼過了六年,此時陳老大已亡過三載,貽順哥果然如約行事,得到鄰里的好評。春香生下兩個男孩,長子為陳春生立嗣,次男仍為馬姓。一家四口,日子倒也過得和順。貽順哥閒時心想,春香所約三事,兩件皆已如約辦好,這多年了,第三條萬斷沒事實了。正在滿心歡喜,誰知冤家路窄,半天霹靂,陳春生未死回來了。
原來陳春生翻船落水後,漂流海中,幸遇九江知府搭救,帶回江西“站衙門”,他也曾寄銀信回家,皆是無處投遞,而後又隨知府出使琉球,以致數年之間,杳無音信。此番請假回榕,得知一切詳情,趕來石獅兜尋妻,夫婦相見,抱頭痛哭,懇求貽順哥依約行事。馬貽順茫然失措,對春香實難割捨。最後二人告到海防廳衙門,要求官府作主。此時王紹蘭已升調署理海防廳,接此爭妻案件,既感好笑又覺棘手,遂進後衙向白恭人求教。
白恭人滿腹經綸,足智多謀,確是得力內助,認為春香出於孝心改嫁,其志可嘉;馬貽順難捨愛妻,合情合理;陳春生身為原配,爭妻有據,這三人言行都無可非議,官府不必強加左右。若由春香自行擇夫歸宿,此乃最為上策,只慮此婦必為情義所縛,難以決擇。今日何不如此這般,當能迎刃而解。
王紹蘭聽罷,一掃愁容,拍手稱善,立即傳鼓升堂,秉燭夜審。差役按王公預先吩咐排列位置,春香跪在正中,馬貽順跪在前方,陳春生跪在後面,王公遂即發話問春香要“前”還是要“後”!王公此問意涉雙關,春香若說要“前”,前方是馬貽順,如答要“後”,後夫也是馬貽順,這是王公夫婦有意成全馬貽順,故出此招。誰料得春香內心無主,進退兩難,支吾答道:“前夫有情,後夫有義,無法自主。”王紹蘭一聽,啞口無言,悵然若失。
白恭人身在屏風后助陣,即命婢女捧出一杯香茗,暗中遞上字條,王公展視後,立即吩咐春香將香茗送給丈夫止渴,春香接杯後,將半杯茶水注入杯蓋中,而後將茶杯、杯蓋分送陳春生、馬貽順二人分飲,王公又覺無可奈何。最後只好按計讓春香退入內衙,後報:“春香自縊身亡。”然後問春生、貽順二人,誰願領屍回家。緊要關頭,陳春生毫不猶豫,願意領屍。貽順哥既擔心不吉利,又吝嗇花紅喪葬費用,再三考慮後,表示願意將“屍體”讓與陳春生。此時,“兩個丈夫”心地已昭然若揭,王公遂將春香判歸原配。馬貽順至此恍然大悟,拉住王紹蘭,不讓退堂,白恭人隨手將堂上點燃的燭蒂,用羅帕包妥,裝作銀元模樣交王紹蘭轉給馬貽順。貽順哥以為是銀元,趕緊抓住。待王公退堂開起一看卻是燭蒂,因而“貽順哥燭蒂”一詞直到今日還為福州人津津樂道。

老舍與貽順哥

觀林務夏同志演貽順哥
八年尚憶釵頭鳳,今夕欣看燭蒂哥,
宜喜宜悲情似海,輕愁微笑漾春波。
【注釋】:
一九六二年四月

林務夏與《貽順哥燭蒂》

著名閩劇丑角表演藝術家林務夏,1914年生於福州一小販家庭。因他家的一個鄰居是閩班“舊賽樂”的老闆,所以,他沒有費什麼周折,9歲賣進舊賽樂,拜京徽昆名家翁成坤(肯師)為師,從學花旦到專攻三花,文武不擋。他在第一出啟蒙戲《蜘蛛精》中,飾蜘蛛精。1925年去台灣演出時,在《小補缸》中飾武旦,滿台鏇轉“篷車蓮”(雙腳蓮)和“搶背”,深受觀眾讚揚。與師兄唐秀山、林趕山合稱“閩劇三寶”。
有一次,戲班在尚乾演出,東家點演時裝戲《槍斃閻瑞生》。扮演閻瑞生的趙春庭老師去城裡做客,由於車船誤點,沒能趕回來,林務夏自告奮勇,頂替演出。剛上台還有些緊張,後來越演越自如,唱做念打,一招一式都毫不含糊怯手,終於順利完成,沒出任何漏子,台上台下一片叫好,因而初露頭角。
出師後,林務夏專攻丑角,閩劇藝人俗稱丑角為“三花臉”。凡丑角都在鼻樑上用白粉塗抹一個粉塊,有方形、元寶形等等。根據不同的人物,畫不同形狀和大小的白粉塊。三花是容貌上不俊美,但不等於品質的醜惡。有些丑角是扮演陰險狡猾的、貪鄙自私的、魚肉鄉里的角色。如《斬凌貴興》中的凌貴興、《紅橋》中的羅守本等。有些是扮演機警伶俐,幽默風趣、正直善良的角色。在閩劇傳統戲裡,一般社會地位卑下的勞動人民。如漁夫、農民、商人、酒保、差投、更夫等,大部分由丑角扮演。從性格上看,這些人物多半是滑稽、活潑、樂觀、熱情的。如《林水志買豬母》中的林水志、《煉印》中的李乙、《貽順哥燭蒂》中的馬貽順等,雖然醜扮,但心靈都是真、善、美的。
在《林水志買豬母》中,務夏師飾林水志。出場前,先在幕後喊一聲:“哇!口盧口盧……”造成先聲奪人的氣勢,使觀眾未見其人,先聞其聲,台下戲迷就一片騷動。接著,他在左手拿斗笠,右手執竹批,上場亮相。用虛擬的動作,作趕豬模樣。時而追逐,時而攔阻;時而驚恐,時而抽打。來到門口時,作豬跳門限狀,用竹批狠打一下,以示打豬的屁股,口裡說道:“剝瘴!(福州方言,罵家畜)給我跳進去!”這一段表演,也是源於生活。他平時下鄉演出時,經常留心觀察農民餵豬、趕豬、打豬的動作。於是把生活的東西,經過藝術加工,趕豬的表演給人一種幻覺,好像舞台上有真“豬”在活蹦亂竄,給觀眾以美的享受。1954年,參加省戲劇會演榮獲一等演員獎。同年,他在閩劇《煉印》中飾李乙,在參加華東地區首屆戲曲觀摩大會演出中獲演員一等獎。翌年,該劇由上海天馬電影製片廠拍攝成電影。
閩劇《貽順哥燭蒂》取材於福州民間故事。據考證,福州確有其人。他的原型是清末福州南台石獅兜(今延平路南端與河下交界處)絲線店老闆馬貽順。由著名劇作家鄧超塵於1952年創作出一出諷刺喜劇。表演的是船工陳春生代父友德離家遠航,中途覆舟,誤傳死訊。福州市三保有個小商人馬貽順,以經營絲線店為生,吝嗇成性,中年未娶。他早慕春生妻林春香貌美,又聞知她善持家計,能寫會算。更加賞識,春香新寡。貽順乘她家中困難之時,暗中以高利貸謀娶。友德竟誤認貽順有恩於已,反逼春香改嫁馬家。
婚夜,春香與貽順約三樁事,其中一事:如前夫生還,仍回陳家,貽順不得刁難。否則,寧死不嫁。貽順深怕人財兩空,故予允諾。春生覆舟遇救,十年後回到福州,路過絲線店,巧遇春香,得悉改嫁原由,深感春香孝道,願出重金讓貽順另娶,接回春香。貽順不肯履約,控于海防分府王紹蘭。春生請求按原約判斷,貽順否認有約在先。春香堅持“前夫有情,後夫有義”,難以自決。王紹蘭深感難判,白恭人為夫出謀,讓春香假死,公堂上考驗陳春生與馬貽順,誰願領“屍”回去者,領回春香;不願領者,另賞紅包。陳春生重情,情願領“屍”;馬貽順貪財,願受紅包。最終春生夫妻重聚,馬貽順重財失妻,最後僅得一截燭蒂(蠟燭頭)。馬貽順的形象類似19世紀法國著名作家巴爾扎克筆下《歐也妮·葛朗台》中的老葛朗台形象。
劇本由福州市四賽樂閩劇團首演。名旦李旦等導演。林務夏飾馬貽順、名旦沙丹飾林春香、名小生蕭夢塵飾王紹蘭、名旦命傅玉鳳飾白恭人。1954年,該劇參加福州市戲劇會演獲得好評。此劇演出轟動福州,連續爆滿四個月。城內、台江各業餘劇團也紛紛搬演。“貽順哥燭蒂”成為福州話中“吝嗇鬼”、“奸狡利”、“十絕哥”的代名詞。
林務夏老師在幾度演出《貽》劇中,均受到福州觀眾歡迎。前後共演六、七百場,大多數滿座,這在他藝術生涯中和建國以來所有閩劇演出中,雖然不是絕無僅有,也是不多見的。
他之所以能成功地塑造了一個閩劇舞台上的“慳吝人“的藝術形象,與他體驗生活,博採眾長,厚積薄發有關。過去舊賽樂班裡有一個當事人,人稱“二五謨”,為人勤勤懇懇,小心謹慎,做事有稜有角。有時跟班友們開開玩笑,做一個小動作,逗人笑破肚腸,他自己卻從不發笑。新賽樂班還有一個演員黃福官,也是丑角。他是老闆的誼男,人稱“昂馬少”、“太子妗”。他在《槍斃閻瑞生》中飾王長發,是個開妓院的王八頭。慣於將巴結上,欺壓下的一套表演技巧,演得非常得體。雖然這些人物都和貽順哥身份、性格不同。但務夏師採取他們的形象、神態及其表演手法,把他們揉合起來,塑造了他心中的貽順哥。
馬貽順是個小小絲線店老闆,兼做經手(經紀人)得一點佣金,放一點高利貸,從夙興夜寐,錙銖必較,攢積一點錢而起家。他不論晴雨天氣,出門必臂掛雨傘(長柄竹勾的紙傘),手提“硯春袋”(褡褳),袋中藏放著賬簿、筆硯、雜物。有時也信手放一點錢款,為數不多。身上藏一把小算盤。算盤雖小,在節骨眼上取出來一打,表現人物的性格,會收到意想不到喜劇效果。
1953年第一次演出時,大家對戲裡的核心“前夫有情,後夫有義”,有所爭議。有人認為春香這個人模稜兩可不可愛;有人從義字出發而同情貽順哥;有人建議加強貽順哥的逼債、謀娶等行動線,來否定其義;更多的人則主張從歷史觀點看,春香的“前夫有情,後夫有義”是一個特色。
一個戲,決不能脫離它的特定環境與特定人物。我們諷刺吝嗇鬼,也不能把他和當時社會孤立開來。當時這個戲發生的年代是資本主義開始侵入中國,福州是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表現在商業方面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殘酷鬥爭。貽順哥不過是無數被吞噬的小魚之中的一個而已,他當然也在吃蝦米。因此,我們也不必過於無情鞭撻。
務夏師在“說親”一場的表演,喜劇味忒濃。當道士嬸帶一盞燈籠來到貽順店裡給他說親,他接過道士嬸的燈籠時,下意識地把自己桌上的燈馬吹熄。觀眾被這一舉動哄然大笑。這不是節儉,而是吝嗇,只要有一點點的合算的油,他都要揩。當送走道士嬸時,她燈籠拿去,店裡漆黑。務夏師就運用小科套動作,作摸黑前進,這也是喜劇的誇張。不料給凳子絆了一個趔趄,肚子撞上桌角而落幕。還有上山祭墓,把燒不完的燭蒂,趁人不備,吹滅帶回。最後一場貽順哥機關算盡,丟了一個聰明賢慧的老婆,撈來了一截“燭蒂”。這些場面都引起了滿堂彩。林務夏被觀眾譽為“活貽順哥”。
1960年,原福州閩劇院三團赴上海戲劇學院重新整理排演《貽順哥燭蒂》一劇,並在上海瑞金劇院公演。三團的《貽》劇由“閩劇三小”之首劉小琴(國家一級演員)導演、“閩劇三寶”之首林趕山飾馬貽順、著名小生李小白飾陳春生、名老生程道旺飾王紹蘭、名旦林梅君飾白恭人、名旦周淑琴(大扁)飾林春香、女丑韓淑美飾道士嬸、名小生陳晴飾八弟。林趕山與林務夏兩個馬貽順,桃紅李艷,各有千秋。
1962年,老舍、曹禺、田漢、張庚、陽翰笙等北京“五老”,來閩觀看《貽順哥燭蒂》,由福建省閩劇實驗劇團演出。林務夏飾馬貽順、並與著名小生陳小言合導此劇。劇中頭牌老生洪深飾王紹蘭、名旦嚴美麗飾林春香(A角)、林芬菁(B角)、名小生邱少峰飾陳春生、名旦莊璇飾白恭人、名女丑黃碧岩飾道士嬸、新秀楊木銓飾八弟。第二天,“五老”邀林務夏一道上鼓山湧泉寺開座談會。老舍先生賦詩一首:“十年尚憶釵頭鳳,今日欣看燭蒂哥。宜喜宜悲情更切,輕愁微笑漾春波。”詩中“十年尚憶釵頭鳳”句指1952年,首屆全國戲曲觀摩大會,老舍先生在北京觀看了閩劇《釵頭鳳》。
十七年前,林務夏老師將看家戲《貽順哥燭蒂》傳授給他的學生朱善根。1987年,福建省閩劇實驗劇團赴香港參加“中國地方戲曲展”,朱善根在《貽》劇中飾馬貽順,其表演深得務夏師的藝術真諦。演出轟動了港九,現為國家一級演員。以後,福建省實驗閩劇院演出此劇時,朱善根飾馬貽順、國家一級演員林瑛飾林春香(A角)、周虹(B角)、名老生李欽傑飾王紹蘭、小生李榕飾陳春生、名旦林麗娟飾白恭人。女丑倪愛民飾道士嬸。
1996年,福建省閩劇老藝人之家十年慶典時,同行邀請林務夏老師出來演《貽順哥拜堂》一折。他當年82歲,欣然接受,認真排戲。排演拜堂時,林老照跪不誤。大家勸他排戲不要跪,他說:“排戲要與演出一個樣,不跪不會出感情。”演出時,他風采不減當年,博得全場熱烈掌聲。
在生活中,務夏師和藹可親,不擺藝術家的架子,不管是對一般演員或是箱友(過去挑戲箱的)從不另眼相看,總是笑臉相迎,香菸相待。他喜歡每天到城裡“醒春居澡堂”洗澡,洗完後再到小食店裡來一碗拌麵。店裡人一看到他,便笑著說:“‘貽順哥”又來吃拌麵啦!”
林務夏從事舞台生涯近80春秋,在這漫長的歲月中,他演出了《販棉紗》中阿三、《七俠五義》中的徐良、《煉印》中的李乙、《林水志買豬母》中的林水志、《斬凌貴興》中的凌貴興、《晏海探妹》中的晏海、《曲判記》中的陸御史等幾百本傳統戲中的人物形象;也演了一些現代戲,有《歸來》、《蘆蝦記》、《紅燈記》、《江姐》、《紅橋》等,成功地塑造了許多文武、長短醜角角色,在福建省閩劇界中享有盛譽,且譽滿港台。2002年11月,他不幸病逝,享年8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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