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商

責商(Responsibility Quotient)即是責任商數,簡稱“RQ”,它是個人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其屬於志商(WQ)範疇。責商有兩個外延,一是展示才能,創造價值;二是約束行為,遵守規範。責商比智商更為重要。

一、責商(RQ)理論的基本概念

責商,即責任商數,是指個體、群體和組織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

個體責商

責商是個體的一種關鍵性能力。即,個體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這是個體對自我責任的認知、感知及其行為掌控的能力指數,對於成人的個體責商其外延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信念、信仰堅定,人生方向明確,價值標尺清晰;二是持續展示才能,不斷創造價值;三是自我約束行為,恪守行為規範。”這猶如汽車上的“方向機、引擎和制動”等三大主體功能系統。這就像汽車上的方向盤、引擎及加速器和制動及減速器等基本功能,對個體而言就是完全責任者的責任能力基本結構。個體的這種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就是責商,即責任商數RQ(ResponsibilityQuotient),亦可簡稱責商,是個體體現社會人格方面的一種自我掌控能力,包括個體從責任思維到責任行為的全程掌控過程及其結果。

群體責商

群體責商是指某一人群集合體的責任行為掌控的綜合能力指數。群體是相對於個體和組織而言存在著。群體責商就是指人們以一定方式的共同活動為中介而組合成的人群集合體在特定的時空範圍內掌控本群體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群體的這種能力是決定該群體成敗興衰的關鍵。全世界大大小小的無數群體,常常出現起起伏伏,或興或衰,或成或敗,除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的結果以外,幾乎都是某一特定群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的強弱所致。

組織責商

組織責商是指某一社會組織形式構成的集合體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綜合能力指數。組織是相對於個體和群體而言存在著。可分為廣義的組織和狹義的組織。從廣義看組織是指由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相互聯繫起來的系統,如地區組織、國家組織和人類組織。從狹義上講,組織就是指人們為著實現一定的目標,互相協作結合而成的集體或團體,如黨團組織、工會組織、企業、軍事組織等等。所以,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組織是人們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務和形式編制起來的社會集團,組織不僅是社會的細胞、社會的基本單元,而且可以說是人類社會的基礎。組織責商是指特定的社會集團或諸多要素相互聯繫起來的特定系統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這種能力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全世界大大小小的各級各類組織危機,或者國家、民族和地區危機等,除了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以外,幾乎都是從個體到群體和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出了重大的問題。所以,各級各類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決定了該組織的興衰成敗,生死存亡。

個體責商、群體責商和組織責商的相互關係

個體責商指處在一定社會關係中,在社會地位、能力、作用上有區別的有生命的個人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指數;群體責商則指一定數量的個體通過一定的社會關係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指數,如教師群體、學生群體、農民群體、工人群體、幹部群體等各自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所處的社會文化背景或社會層次及其人格修煉程度的不同而各異。狹義的社會組織責商,是為了實現特定的目標而有意識地組合起來的社會群體掌控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如企業、政府、學校、醫院、社會團體和一種新型的社會組織在履行使命,實現組織目標過程中,建立在個體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基礎之上的諸要素形成的責任行為掌控合力及其達成結果的綜合指數。因此,個體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是群體責商和組織責商的基礎,組織責商、群體責商對個體責商產生著重大影響,群體責商和組織責商也互為影響。組織責商、群體責商是由個體責商組成的,沒有個體責商,就沒有組織和群體責商;而個體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又不能脫離群體和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而存在,它要受到群體責商和組織責商的制約或影響。因此,各級各類組織、群體的教育和管理之根本使命就是提升個體、群體和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其關鍵點是每一個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提升為基礎,並貫穿所有群體、組織發展始終的軸線是全員、全程、全方位的責任行為掌控及其結果或目標的達成。

人類責商

人類(human)是地球人的總稱。人類是地球上有史以來已知生物中最具智慧的生物之一,也是地球目前居於統治者地位的物種。人類責商是指地球人構成的集合體共同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的綜合指數。人類是由個體、群體、組織三個基本的能級結構組織,個體的人:“能製造精緻的工具、並能熟練使用工具進行勞動,有豐富的思維能力,有判斷對和錯的能力,有呵護、愛護地球的能力,有創造能力和控制修復能力”。人與其他動物相比,人類具有高度發達的大腦,複雜的抽象思維、語言、自我意識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人類直立的身體構造使得人類的前肢可以自由活動,這讓富有智慧的人類掌握了遠超出其它任何物種的工具使用能力,並最終發展出強大的勞動能力和創造性,整個人類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如何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個體與個體,個體與群體、組織之間形成的責任互動關係,彼此擔當責任過程中形成共同的責任掌控綜合能力。人類責商是指進程中諸多要素相互聯繫起來整個人類龐大系統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指數。這種能力是決定了人類自身的成敗興衰與生死存亡的關鍵。

責商學

責商學是研究個體、群體、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的誕生、培育、發展、整合、轉化及提升的規律的理論。個體、群體和組織的責商發展規律,就是人類社會文明演進的有機體的發展規律;是人類從思維到行為的持續進化的有機體的發展規律,就是人類社會文明演進規律;人類社會文明演進規律,就是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所以責商學的研究對象與自然科學和其他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是同一的——客觀規律。
責商學也應該是一門科學,是關於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人之間構成的責任關係的有機整體。責商學以個體責任行為機制為基礎,以群體、組織的責任行為掌控動力協同機制為核心,既是微觀責商學也是巨觀責商學。
責商學是研究人類社會的個體、群體和組織在各個發展階段上的各種責任行為活動和各種相應的責任關係及其責任擔當運行、發展的規律的學科。
責商學核心思想是擔當責任、創造價值與約束行為、遵守規範,可分為若干個分支,包括微觀責商學和巨觀責商學。比如,責商教育學、責商管理學、責商心理學、責商經濟學,責商社會學、責商人類學等,隨著人類社會的加速發展,責商學研究和套用必將受到國家和民眾的越來越高的關注,理論體系和套用不斷完善和發展。

責商二重性理論

責商二重性是指個體在掌控自我責任行為過程中,發自內心的兩種不同的動力源驅動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之展示。比如,儘管兩個不同的個體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某一特定的結果幾乎是一樣的,但他們二者的動力源很可能並非一樣。一個可能是主動的意願,也可能是被動的意願;在同一個體的不同內外條件下這兩種意願在不同時期的意願也可能並非一樣,將這兩種不同意願驅動的責任行為能力全程展現為兩種不同的人格特質。自覺自愿地掌控自我責任行能力且擔當自我責任的人格特質稱為“人格責商”;被動地擔當或掌控自我責任行為且擔當自我責任的人格特質稱為“角色責商”。

人格責商

人格責商是指個體基於內在動因而自覺自愿地掌控自我責任行為,進而完全徹底地承擔自我責任或其他責任並達成其結果,基於這種人格展現為主要特徵的個體責任行為掌控能力指數,即人格責商。這種人格特質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幼小或整個成長周期的後天教育培養及環境耳濡目染形成的。主要由於個體長期修鍊形成對自我責任的認知、感知進而形成一種擔當責任的信念或自我認定的使命,並在擔當某些責任過程中展現出無怨無悔、樂於擔當、勇於創造、自我約束等。特定的某個體持續的、常態的自我責任行為掌控及其結果使他人或組織對其產生的信賴感增強,於是容易受人尊重或為個體自身、家庭、群體和組織帶來更多和諧元素。個體的基本責任行為特質與幸福指數有密切的正相關關係,“人格責商”高的個體因自覺自愿地掌控自我責任行為,把擔當責任的過程作為享受的過程,其自我幸福指數更高,給他所處環境帶來的幸福指數也會更高。

角色責商

基於倫理道德、崗位職責或法律規章等外部條件的約束或強制而掌控自我責任行為,是外部賦予的義務,責任者本人並沒有內化為一種自我使命,並沒有把自己應當擔當的責任內化為自我信念、信仰及信條,而是為了眼前的某種目的而為之。但是,這份責任、義務或本分是客觀現實的,必須承擔的,往往是出於不自覺的責任行為掌控,簡言之,就是基於角色扮演而擔當責任或掌控責任行為。於是,稱之為“角色責商”。這種人格特質同樣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幼小或整個成長周期中的後天教育培養及環境耳濡目染所致。主要由於個體長期處於角色扮演似的擔當過程之中,對自我角色責任的認知、感知進而形成一種應付式的擔當或責任行為掌控,常常處於被動狀態,即便是看似在“自覺”擔當或掌控自我責任行為,但並非持續地常態化的行為特徵或人格特質。在某些責任行為掌控過程中常常伴隨抱怨、發泄、推諉扯皮、辯解、藉口、不對結果負責到底。所以,偶然的或短暫的無怨無悔、“樂於”擔當、“勇於”創造,“自我”約束等,因為某個體不能持續地、常態的自我責任行為掌控,其責任行為結果也就容易大打折扣,他人或組織對其產生的信賴感就會減弱或根本就不予信任,於是容易被人輕視,也容易為個體自身、家庭、群體和組織帶來更多不和諧的元素。所以,個體基本責任行為特質與幸福指數有密切的負相關關係,也就是說“人格責商”較低的個體自我幸福指數不高,給他所處環境帶來的幸福指數也不會高。

人格責商與角色責商的非對稱關係

當人格責商遠遠大於角色責商的時候,責任擔當者早已經將自己的角色扮演所肩負的責任內化於心並樂於承擔,不僅不會感受到責任的負擔,而且會遠遠超過角色責商的範圍去擔當自己認為應該擔當的責任。那么,人格責商大於角色責商的人們,其主動性、創造性和自我犧牲奉獻精神就比角色責商大於人格責商的人們要強得多。相反,當角色責商大於人格責商的時候,責任擔當者對他們已經認知感知的責任範圍是比較樂意接受的,但是,對於人格責商區域以外的角色責商區域的責任擔當往往不夠樂意,不是出於自願,而是出於職責壓力或職務、義務等角色的驅使,所以難以達到最佳工作狀態。

二、責商(RQ)基本原理

“個體掌控自我責任行為”是人的本性

許多人對責商並不了解,但的確也在自覺不自覺地做著自我提升責任行為掌控能力的事,對此必須明確,責商的基本概念,它是一個人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能力,這種能力每一個人都是具備的,但是這種能力的強弱或這種能力指數的高低不一樣而已,責商即責任商數,是人類從誕生以來本來就存在的一個最本質的規律,現在只是通過責商理論研究和大量的實驗實證發現了這一規律,並不是說對責商不了解而就不會做與責商相關的事。就像達爾文研究的生物進化論一樣,在生物進化論誕生以前,生物已經經歷了幾萬年上一念年的精華,而達爾文發現了這一規律,這就是理論來源於實踐,又指導著實踐。責商理論的誕生就是來源於人類社會發展本身的責任行為掌控規律。所以許多人儘管並不了解責商因為這是人的本性,但都會去擔當責任,進行學習,在實踐中總結反思,在失敗挫折中去感知感悟,同樣也起到了提升責商的作用。而責商理論誕生以後,其責商管理和責商教育都是有針對性有目的性,可以從自動自發向主動把握,系統提升快速成長,實現個體思維進化與思維視角的持續矯正。

人格責商高的個體擔當責任更快樂

擔當責任掌控責任行為,是每一個人最本質的特徵,所以每一個人總是希望展示自己的才能,去創造更多的價值,也總是希望約束行為,去符合社會、法律、規章、倫理道德等諸多規範而適應社會的要求,既然是本性,當它本性得到實現的時候,其內心世界就會產生一種愉悅或快樂感。所以,提升責商的事其根本就是在擔當責任,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過程中而不斷提升。常言講,馬廄里是訓練不出千里馬的,是講的它的實踐第一性,只有在實踐中才能夠提升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即責任商數,提升責任商數的過程對許多人是一種快樂的事情,而對那些因後天的原因導致了一種惰性而不願擔當責任,於是要改變這種不良習慣的人,那么他們這個過程的成長往往就會是痛苦的。

責商1∶99黃金思維定律

當一個個體與另一個體相處過程中總是構成了這樣那樣的責任關係,彼此擔當著相應的責任或將要擔當相應的責任,但因思維視角的差異而發生矛盾或責任區分的糾葛時,個體有兩個不同思維的選擇方案,一個是聚焦在對方的責任點上,那么就會把自己置於受害者或被動者的位置,就會等待對方擔當或直接推卸,甚至扯皮推諉,激化矛盾衝突,而自己進入抱怨發泄的痛苦鬱悶之中,相反,即便是對方有99%的責任,自己只有1%的責任,也要首先將自己的思維聚焦到自己那1%的責任點上,並且完全地擔當起自己那1%的責任,努力去化解矛盾、解決問題、克服困難。一旦思維聚焦自我責任其內心世界就會發生積極的行為驅動,從消極被動轉為積極主動,從推諉扯皮轉為主動擔當,從束手無策轉變到智慧倍增,從痛苦轉向快樂。因為個體在鬱悶或痛苦之際其智力轉化率到了低谷,而處於擔當的思維焦點,因為看到解決問題的希望而積極情緒快速提升,所以,把敢於並善於聚焦自我責任點且能掌控自我責任行為的基本規律,稱為黃金思維定律。

責商1∶99黃金思維為行為定“向”

1∶99責商思維定律的運用為個體找到了思維聚焦及行為的驅動方向。是將個體思維方向從聚焦或指向別人的責任點,轉換為聚焦自己的責任點,從聚焦或指向逃避責任,轉換為擔當責任。兩個完全不同的聚焦點及構成了兩個完全不同的思維及行為方向,其結果也是兩個完全相反的結果。凡是經過責商1:99黃金思維訓練的個體幾乎都能感受或體驗到這種奇妙的效果。

責商1∶99黃金思維為行為定“點”

1∶99責商思維定律的運用為人們找到了責商心理和責任行為的“落腳點”。在人的行為過程中有許多的責任點聯繫在一起,在管理和工作中,不少人不是不願意承擔責任,而是沒有認識到也沒有聚焦到自己的責任點上,一旦深切認識到了自己的責任及其落腳點,就會變得主動積極承擔。

責商1∶99黃金思維為行為定“力”

1∶99責商思維定律在責商系列訓練中的推廣運用,幾乎每一次都會有心靈奇蹟產生。有的人,過去習慣辯解、尋找藉口,但在實證訓練中幾乎都能在較短的時間裡運用1︰99責商思維定律進行自我檢視,從痛苦、委屈、傷害中走向大度、包容,進而變得愉悅;有的人,被埋在心裡的傷心事折磨痛苦了幾十年,在責商思維矯正訓練中也會180°大轉變,從受害者變成責任者,以前的怨恨一筆勾銷,這既來自於足夠的責商思維轉化力度,更來自於個體對自我責任擔當的信念及其定力提升。

鑄就責商“生涯階梯”

“認知、感知、信念、掌控”是構成一個人責商高低的基本要素,簡稱生涯責任能力的四步階梯。
第一步階梯——認知力。認知指個體對自己承擔責任大小及範圍的認識理解的一種程度。
第二步階梯——感知力。感知力是指人們通過身體器官對事物去感覺、體驗的能力,進而從內心深處感受到社會人格展現及社會角色責商行為的價值,反覆地強化形成習慣及其判斷行為的是非標準。
第三步階梯——信念力。信念力是在認知、感知基礎上,對自我角色、人格使命及眾多事物的價值評判確信無疑。
第四步階梯——掌控力。管理即掌控,掌控即管理,這是對自我責任的思維、行為及情緒的掌控,從而真正履行與擔當責任。

責商起決定性的作用

知識、技術、經驗、專業技能等,都是一種潛在的可能,都只能是在個體的自我責任行為掌控之中才轉化為現實的能力進而創造出社會價值的,這種掌控能力的強弱就是責商高低的表現。責商越高,其它能力也強,顯然,這個人的生涯成功幾率就越高。同樣,一個人的自我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強,即便知識、技術、經驗、專業技能弱一些,通過後天努力也是能夠確保生涯成功的。

責商槓桿“支點效應”

世界著名的物理學家阿基米德所言:“如果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將地球撬動起來。”這裡講的是支點在槓桿發揮效力中的價值和作用。為了形象生動,把阿基米德所講的那個地球換成人們追求的幸福快樂或成功的話,特以槓桿原理詮釋責商思維。如果說每一個體的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即責商是槓桿的支點的話,那么、個體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等實操才能就是那長長的槓桿,他們之間由此構成了彼此的關係。這種關係相互作用的過程及結果,簡稱“責商槓桿支點效應”。
以槓桿與支點之間的關係來比喻個體責任行為掌控能力與智力的關係,比較形象生動地詮釋責商思維黃金定律。

責商與智商的關係

從責商槓桿“支點效應”不難發現,如果把個體的智力或知識、技能比喻是用於創造社會價值的“工具”,那么個體自我責任行為掌控能力則是運用那個“工具”的那雙“手”。而這雙“手”既可以運用這個“工具”去創造社會價值,也可以用這個“工具”去違法犯罪,當然也可能因內動力不足,而閒置那雙“手”,其“工具”也就閒置了。從責商與智商的相互關係來看,一個人智商很高,學富五車,但不願付出,不願去創造,最終必將是一事無成。當今許多高智商的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或不願意工作,在家當“啃老族”就是很好的明證。

責商與情商的關係

情商主要是對情緒控制的智力商數,而責商則是包括對思維、行為和情緒在內的所有責任言行的掌控,而且是作用與被作用的關係。如果把情商比喻是一個個表情各異的“面具”的話,那么,責商則是決定戴什麼表情“面具”的思維及那雙“手”。如果說把情商比喻成一個“燈泡”的話,那么,責商就是決定“燈泡”明亮還是熄滅的“開關”。責商1:99黃金思維定律就是對責商決定情商高低的規律性詮釋。所以,在工作或生活中,責商不高者,相對應的情商也不高。所以責商高者情商也高。要提高情商就要從提高責商入手,有效的實驗表明:責商與情商的高低是成正比例關係的。

責商與逆境商的關係

當一個人面對逆境時的挫折承受能力與反逆境的能力稱為“逆境商數”。如果說把逆境商比喻是汽車被陷入泥濘深坑而難以滾出那泥濘陷阱的輪胎,那么把高責商則比喻為汽車的引擎動力和加力桿,加大馬力的同時啟動前後雙驅動四個輪胎滾動起來走出陷阱。因為個體責商越高就越渴望去超越自己和挑戰自己,對外部環境的“自我適應”能力就越強,抗風險、抗壓能力也就越強,面對打擊或艱難困苦就能更好地掌控思維和行為,向著既定目標前進。所以,個體責商決定了挫折承受能力與反逆境能力的強弱高低。

責商思維“臨界效應”

責商思維“臨界效應”就是在擔當責任或命運選擇的關鍵時刻,人們要么選擇擔當,要么選擇推卸;要么選擇迎接挑戰,要么選擇消極懈怠。在做出選擇並採取相應行為那一刻就是“臨界”。在臨界點的行為掌控而由此產生的結果,即“臨界效應”。
現實中無論個人還是組織總是面臨諸多的臨界,對與錯,生與死,成與敗,進與退,好與壞,優與劣,上與下,是與非,積極與消極,擔當與逃避等。一開始,我們可能並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會是什麼樣的結果,但最終結果卻不得不面對。

“命運”興衰抉擇于思維“臨界”

對某一時刻的某一特定事物或行為在選擇上都有一個臨界點,對此主要有三種狀況,一是有堅定的信念和足夠的能力或智慧作出準確的選擇;二是缺乏足夠的信念或智慧,在搖擺不定中做出假選擇或小選擇甚至完全錯誤的選擇;三是明知選擇的方向和目標而因缺乏足夠的信心和力量放棄選擇的選擇。臨界時刻選擇的好與壞,都必須由結果來檢驗。臨界的把握必須是信念與智慧及諸多相關才能發揮其整合效應,才能料事入神,抉擇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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