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聽方軌

佛教術語,即說法者與聽法者所應注意之事項。 佛所說之法門可使眾生轉迷開悟,故說法者與聽法者皆應專心致意。 又十地經論卷一載,說法者以名字、聲音之二事而說,聽法者亦以此二事而聽聞。

佛教術語,即說法者與聽法者所應注意之事項。佛所說之法門可使眾生轉迷開悟,故說法者與聽法者皆應專心致意。據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載,佛稱有二種人能得無量之福,其一為專精說法者,其二為一心聽受者。又十地經論卷一載,說法者以名字、聲音之二事而說,聽法者亦以此二事而聽聞。
有關說法與聽法之行儀,依優婆塞戒經卷二載,具足法智、義智等八智之人,其說法具如下十六事,即:時說、至心說、次第說、和合說、隨義說、喜樂說、隨意說、不輕眾說、不訶眾說、如法說、自他利說、不散亂說、合義說、真正說、說已不生憍慢、說已不求來世報。而聽法之人亦具十六事,即:時聽、樂聽、至心聽、恭敬聽、不求過聽、不為論議聽,不為勝聽、聽時不輕說者、聽時不輕於法,聽時終不自輕、聽時遠離五蓋、聽時為受持讀誦、聽時為除五欲、聽時為具信心、聽時為調眾生、聽時為斷闇根。
此外,據大法炬陀羅尼經卷十三載,說法師對眾生應具忍默、悲愍、愛語、謙下之心;若懷嗔妒或勝負之心,將獲大重罪,若以慈心說法,則能成就大功德,使佛法久住於世。又無量壽經卷下對聽法者之資格亦略有說明,謂無善根之人,不得聽聞此經;持戒清淨者方可聞正法。(大法炬陀羅尼經卷十七、安樂集卷上(道綽)、法苑珠林卷二十三、釋氏要覽卷下)((參見:說法)5922)p5927
FROM:【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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