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防暴車

裝甲防暴車

裝甲防暴車是用於社會治安的一種特種車,主要針對當前社會治安、武裝警衛、平息群體騷亂暴動、打擊恐怖活動等多項任務。

車輛通過了國家級定型及性能檢測,裝備有公安警察、武裝部隊、特警部隊、反恐部隊等,可大大提高其快速反應能力和機動靈活性,保證自身安全防護,且可滿足公安、武警及部隊各種任務需要,具有多用途、擔負多種任務功能的特性。

基本信息

簡介

根據用戶要求,可變形為裝甲輸送車、裝甲指揮車、裝甲通訊車、裝甲偵察車、裝甲救護車,也可供維和部隊執行維和任務使用。車輛可與國際上先進的美國悍馬、法國VBL、英國陸虎等同類車型相媲美,並在抗彈性和載乘人員數量上優於上述車型。

覆蓋面積

車輛已裝備國內廣東、上海、新疆、西藏、江蘇、江西、重慶、河北、雲南、山東、浙江等公安、武警部門,並先後裝備了中國第一支維和防暴警察部隊及中國駐黎巴嫩維和部隊,曾經在海地、黎巴嫩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同時產品出口孟加拉國。

車輛的輪胎為防彈防爆輪胎、車體為全封閉結構、傾斜式多面幾何形體造型、所有車窗全部裝有同等級防彈玻璃、為車內乘員提供全方位的保護。

車輛配裝有車載式防暴發射器,可在短時間內向活動目標射擊、適用於對付150—200米外的群體性騷亂,並可在高寒地區實現低溫起動。

裝甲防暴車 裝甲防暴車

車輛安裝有警燈、警報裝置,可升降式攝像監控裝置、可旋轉式強光搜尋/照明燈。可安裝車載式GPS定位儀,電子地圖軟體,車輛通信系統可安裝車載式電台,能實現圖文及數據網路郵件傳輸功能,車輛前部設計有碰撞裝置,能輕鬆清除小型車輛等路障。

防暴武器,可廣泛用於維護社會治安,平息騷亂暴動,打擊恐怖活動等。

特性

● 發射模式有短程發射、遠程發射、連續發射三種;

● 發射物可選擇催淚性氣體(CS)、高壓霧狀飛沫(OC)、染身劑;

● 配有防彈裝置;

● 車身底盤裝有滅火泡沫噴嘴,能有效防護燃燒物;

● 擋風玻璃和兩邊窗戶均裝有噴霧器,可從不同角度進行噴水作業;

● 駕駛艙裝有空氣過濾設備,發射氣體不會對駕駛人員造成影響;

● 車身前方裝有推土機式設備,能及時清除道路上障礙物;

● 配有閉路電視和錄像系統設備,可對整個執勤過程進行監控和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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