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人民法院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副院長、黨組成員王秀會,分管民事審判第一庭、人民法庭和行政審判庭。 加強行政審判工作,提升社會公信力。

概況

衡南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座落在衡南縣雲集鎮黃金路與雅園路交匯處,現有在職幹警131人。大學本科以上文化89人,占67.9%,碩士研究生學歷1人,具有審判職稱77人。離退休人員3人。院機關設政治部、辦公室、司法行政室、司法技術室、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文明辦、婦委會、工會、司法警察大隊、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執行局、行政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等17個部門。下設八個人民法庭,每個法庭管轄3-5個鄉鎮(辦事處)。

主要職責

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對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縣人大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審理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或者認為應當由本法院審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
(二)依法審理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再審的案件和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受理當事人不服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並提起申訴的刑事、行政訴訟案件。
(三)依法行使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四)對法律規定、規章等草案提出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五)指導基層法庭工作。
(六)負責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和幹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院財務、專項投資的計畫管理及分配。
(八)負責全院的監察工作。
(九)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十)做好本院行政、後勤事業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宣傳法制,教育公民忠於社會主義祖國,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
(十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十三)承辦其它應由基層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3、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政治部:
負責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論學習工作,協助黨組抓好乾部隊伍建設。負責全院人事、調資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法院的機構編制。負責全院幹警的考核、獎勵、培訓、選拔、晉級、調配、任免的實施工作;負責全院的表彰和評選創優活動;負責全院離退休幹警的服務管理工作;承辦黨組會務和黨組交辦的有關事宜;負責法官等級、法警警銜及其他級別的評定工作。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決定事項的督辦,組織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辦,主管文秘的機要、文印、資料、查辦、保密、檔案、圖書;負責督辦和綜合性會議組織工作;負責法制宣傳、信息調研工作;負責網路管理和維護;負責日常對外接待和服務工作。
立案庭:
負責全院各類案件的立案工作;對案件從立案到審、執結進行審限監控,跟蹤管理;處理來信來訪,安排院長接待工作,監督指導相關業務庭室的信訪工作。
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理按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法院管轄及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第一審公訴和刑事自訴案件;對判處緩刑、管制刑罰的犯罪分子進行回訪、管教工作;參與預防減少青年少犯罪的綜合治理;結合審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議。
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由縣人民法院管轄的有重大影響及複雜疑難的民事案件;依法審判一審婚姻家庭、人身權利、房地產、勞動爭議和醫療交通事故賠償等糾紛案件;審判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工作。
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由縣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契約、票據、智慧財產權、企業申請破產等糾紛案件;審判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
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理縣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案件;辦理國家賠償案件;提出有關行政審判司法建議,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審判監督庭:
審判不服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再審案件;審判中級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和市人民檢察院抗訴的再審案件。
執行局:
負責執行縣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及調解協定中關於財產的規定;執行法律規定由縣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書;指導人民法庭的執行工作;辦理委託執行案件。內設執行一、二、三、四庭和綜合裁判室。
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按照上級法院的命令執行死刑案件;負責內部警衛工作;處理突發性事件;協助執行案件和本院有關規定。
基層人民法庭:
負責轄區內一審民事及相關契約案件的立案、審理和執行工作;接待來信來訪;指導基層調解組織;辦理院長交辦的其他事項;參與轄區內的綜合治理。
監察室:
抓好乾警的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及時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幹警嚴重違法案件。
審判管理辦公室:
對全院已結案件進行質量檢查,及時報告案件質量情況,做好司法績效考核及各項司法統計工作。
司法行政室:
承擔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計畫財務、計算機、通訊技術工作;組織實施專項物資裝備的計畫、標準、管理辦法,分配方案及科技發展的規劃;負責監督訴訟費的收繳、使用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行政事務、財務、車輛、房產、基本建設、環境秩序的管理;負責幹警的衛生防疫、公費醫療、房屋公積金等項工作。
4、單位領導和庭室隊負責人情況
(一)院領導名單及分工
院長、黨組書記唐國元,主管全院工作,對全面工作負責。兼管刑事審判工作。
副院長、黨組成員李素順,分管機關內務、司法行政室及家屬樓建設。
副院長、黨組成員王秀會,分管民事審判第一庭、人民法庭和行政審判庭。
副院長、黨組成員寧志華,分管執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隊。
副院長、黨組成員劉蔚,分管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監督庭和審判管理辦公室。
副院長何中青,分管立案庭、信訪工作、黨建聯繫點工作。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李俊,主管紀檢組,分管監察室。
工會主席、黨組成員傅欣梅,主管工會工作。
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江黎明,主管政治部,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吳文林,主管人民法庭建設。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費良德,協助劉蔚副院長開展工作,負責聯繫和組織提交審委會討論案件的前期審查準備工作。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胡庭科,協助李素順副院長開展工作。
(二)庭室隊負責人名單
辦公室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劉學豐
政治部副主任、文明辦主任王一國
監察室主任全立新
刑事庭庭長謝長江
民事審判一庭庭長羅立明
民事審判二庭庭長劉 遜
行政審判庭庭長賀仲元
審判監督庭庭長鬍庭東
執行局局長陽春元
執行局副局長、執行一庭庭長陸元景
執行局副局長、執行二庭庭長廖小平
執行局副局長、執行三庭庭長周志波
執行局副局長、綜合室主任伍朝暉
執行局執行四庭庭長莫禮輝
司法警察大隊隊長馬安元
司法警察大隊政委譚子山
立案庭庭長羅為英
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廖雪
司法技術室主任王立榮
司法行政室主任王農基
工會副主席何衛江
婦委會主任胡彩霞
共青團委書記蔡 莉
三塘人民法庭庭長寧建輝
車江人民法庭庭長陳慶華
江口人民法庭庭長肖桂雄
栗江人民法庭庭長蔣才茂
茅市人民法庭庭長周志大
雞籠人民法庭副庭長張雲武
向陽人民法庭副庭長鄧順香
泉溪人民法庭副庭長周 宏
5、單位網址:
二、近年來的工作
近年來,縣人民法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縣政府、縣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政治建院、業務強院、團結興院、打造名院”的工作目標,為全縣的社會和諧穩定、經濟持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服務全縣大局
近二年來,共受理各類案件4000餘件,審執結3880餘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436件724人,審結431件;受理民商事案件2296件,審結2287件;受理行政訴訟案件78件,審結78件;受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838件,執結778件;受理再審案件43件,審結38件;受理執行案件445件,執行和部分執行401件,執行標的5300餘萬元。
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理念,增強人民民眾安全感。共受理刑事案件436件724人(其中刑事自訴案件32件38人),審結421件,審結率96.6%。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6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52人。審理經濟犯罪案件16件,嚴懲經濟犯罪,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在刑事審判中,一方面繼續深化“嚴打”整治不動搖,依法嚴懲搶劫、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針對雲集社會治安和電力、通訊電纜被盜案件頻發,我院集中審理一批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盜竊電力、通訊電纜案件,並將判決結果印發布告3000餘份張貼到全縣各鄉、村,極大地震懾了犯罪;另一方面,我們認真貫徹了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和罪刑法定、罪刑相適應的刑法原則,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法律適用關,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情節的,依法予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刑事自訴案件均調解結案,且全部執行到位。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依法適用緩刑,寓教於審,懲教結合,及時矯治,回歸社會,做到震懾與教育並重,懲罰與保護統一。
精心開展民商事審判,維護經濟運行安全、社會穩定和諧。兩年來,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296件,審結2287件。審理民商事案件,我院始終把調解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新形勢下人民法院調解工作的新思路。一是處理民事糾紛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促使大量民商事案件得以調解;二是注意完善多渠道解決爭端機制,利用社會資源參予法院調解,擴大調解成果;三是不斷拓寬調解範圍,積極推行執行中的和解,做到審判執行兩兼顧;四是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訴訟調解的銜接,實現三者的良性互動。2008年,我院調解結案753件,調解率為65%,運用“三調聯動”機制調解結案73件。化解群體事件和預防易於激化的糾紛13起。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將問題解決在基層。人民法庭共審結各類案件1814件,調解率達70%以上。調解工作的開展,緩解了執行壓力,降低了訴訟成本,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我院在做好國有企業改制掃尾工作的同時,竭力維護民營經濟的不斷壯大和發展。嘗試辦理新類型案件,如雲集汽車客運站股東權屬確認糾紛一案,積極為縣委、縣政府獻策出力,在短時間內處理了股東之間的權屬糾紛,並成功引進了具有經濟實力的衡汽集團投資雲集車站建設,收到良好效果。
慎重開展行政審判工作,努力促進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78件,審結78件。我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能夠認真分析案件的具體成因和社會影響,做到既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95%以上的行政訴訟案件以撤訴結案。對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發現的行政機關在行政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院及時提出司法建議,我院2008年向有關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2件,均被相關行政機關採納。同時積極開展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執行工作,促進行政執法的規範化、合法化。
不斷強化執行工作,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執行工作中加大強制執行力度,對逃債、躲債等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當事人依法實施拘留。對有協助義務而拒不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法給予警誡和處罰。平時幹警採取110式的機動方式。一是對申請人提供了被執行線索的均能及時出警,措施到位,確保不因法院的工作原因致使執行不能;二是主動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在冰災期間,我院成功執結一起涉及179名農民工,工資總額270餘萬元的農民工工資案件,維護了冰災期間和春節期間的社會穩定。
加強信訪接待工作,提高服判息訴率。我院信訪接待工作秉著“有訪必接,有訴必理”的要求,樹立信訪接待無小事意識,堅持首問責任制、庭室負責人接待制、院長接待日制和立案庭專門負責制相結合做法,及時接受民眾諮詢和信訪,信訪接待工作做到“有登記、有落實、有結果”。
(二)著力提升法官素質,加強隊伍建設
科學發展,關鍵在人。近年來,我院始終把隊伍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努力營造“創建學習型法院,爭當知識型法官”氛圍,致力提高法官隊伍整體素質。
認真紮實地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和“創滿意”活動。在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和“創民眾滿意”活動中注重解決社會關注、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對人民民眾所反映的久拖不決、久拖不執的問題,我院開展了集中清理積案活動,對2007年以前的積案進行了全面的清理,並限期審結,對限期未審結的,視積案的年限對承辦法官給予不同的處罰。通過活動開展,共清理審理積案85件,執行積案135件,執結和部分執行113件,收到較好的社會效果。在抗震救災中我院幹警為災區捐款32000元,黨員交納特殊黨費11100元。針對我院搬遷至新縣城辦公,住宿樓未建成,幹警上班遲到、早退現象時有發生的情況,我院實施了電子指紋考勤,同時每個季度召開一次隊伍建設狀況、機關紀律作風和案件質量評查情況講評會,查擺問題,分析原因,明確努力方向,促使幹警工作作風和紀律作風明顯好轉。
努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健全“不願為、不敢為、不能為”的監督、管理機制。一是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二是虛心傾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三是邀請縣政法委、組織部和縣紀委領導到法院上輔導課,增強勤政廉政意識;四是對審判和執行活動跟蹤監督,向150位案件當事人發出回訪信,已收回121份,對所反映的問題認真研究,逐一予以落實;五是辦好一個食堂,杜絕幹警接受當事人請吃,切實做到了黨風廉政建設有布署、有措施、有效果。
(三)狠抓制度規範建設,促管理上台階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近年來,我院不斷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對事不對人的”管理機制。一是完善案件從立案到執行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對我院的原有的《案件質量評查辦法》進行完善,出台了《衡南縣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法》。新的辦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嚴格了獎懲辦法,只對院審管辦第一次評查為優秀案件的予以獎勵,對通過整改後達到優秀案件標準的一律不予獎勵,對評查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一律予以處罰。各業務庭設立評查員,對本部門所審結的案件進行初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大對副庭長以上幹部承辦案件的評查力度,開展自薦滿意案件評查活動,要求擔負審判、執行工作任務部門的副職以上人員每人挑選自認為滿意案件5件,並附自我點評,參加院裡統一評查,通過考評小組、審委會評查後,再組織參賽人員互評,按照所查案件平均得分排出名次,獎優罰劣,做到讓參評人心服口服。我院審判管理辦公室對案件評查結果每季度通報一次,有效地促進了案件質量的提高;二是加強審判方式改革,加快辦案進度。立案後,將案件分發到主審法官手中時,確定開庭日期和結案時間,並告知當事人,以加強辦案人員的責任感,儘快審結案件;三是強化庭審功能,提高法官駕馭庭審的水平。開展庭審駕馭能力競賽活動,認真搞好舉證、質證、認證工作,加大庭審中的調解力度。特別是大膽適用簡易程式,大大縮短了審理時間,加快了辦案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結案周期與去年同比減少了20天,民商案件直接開庭率達100%,調解率達65%,刑事自訴案和解率達100%,執行案件和解率達31%。
(四)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促進各項工作
我院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牢固樹立監督意識,把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為提高司法能力,改進審判作風的大事來抓。一是認真負責地報告工作。無論是上級的重大工作部署,還是本院的工作安排都定期或不定期主動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匯報。年度工作報告在報告前先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聽取意見,向人大代表徵求意見,在報告後認真落實人大代表審議意見;二是認真有效地辦理人大交辦、上級督辦的議案、批評和建議。對人大交辦的事項,做到有登記、有措施、有結果、有反饋,力求公正高效。自縣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議11件,全部辦結,如縣人大十五屆二次會議交辦的《關於整治雲集社會治安》1號議案,我院集中宣判一批在雲集及周邊地區搶劫、盜竊犯罪份子,印發布告500餘份,震懾了犯罪,收到良好社會效果;三是認真拓展監督渠道。聘請27名人大代表為廉潔執法監督員,通過走訪人大代表,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臨案聽審,邀請政協委員視察法院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工作等形式,主動加強聯絡,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有力地促進了法院的工作。
我院通過全面發展審判工作,切實加強隊伍建設,不斷強化內部管理,開創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近兩年來,行政審判、司法警察工作跨入全省先進行列,紀檢監察工作名列全市第一位,案件質量、司法績效、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名列全市第三位。
三、2009年和今後的工作目標
2009年和今後一段時期我院總的指導思想是: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以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為指導,進一步增強司法為民理念;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法院改革為動力,全面提高法官整體素質;以強化內部管理為手段,加強法官隊伍建設;以質效管理為根本,提高審判效率;以人民滿意為標準,推進“司法關注民生,審判貼近百姓”新的審判觀念,為全面建設和諧衡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繼續圍繞“政治建院,業務強院,團結興院,打造名院”的工作思路,具體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強審判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審理刑事案件。繼續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侵害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犯罪;繼續從嚴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淨化經濟發展環境;繼續依法嚴懲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依法及時調解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依法及時調整各類市場主體之間的財產、信用和契約關係,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依法調處各類民事糾紛,及時消除矛盾,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加強行政審判工作,提升社會公信力。積極宣傳行政法規,增強社會各方面的行政訴訟意識,依法審理各類行政案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行政審判工作的新思路。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維護法院既判權威。進一步強化執行措施,努力探索執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確保有執行能力、具備執行條件的案件都能依法及時得以執行,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二)全面推進司法改革,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進一步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強化庭審功能,完善訴訟調解制度,繼續擴大簡易程式適用範圍,提高訴訟效率。進一步深入立案改革,規範立案工作職能,依法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年度內完成大立案初步格局和強化審判工作流程管理。建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以科技為後盾的後勤保障服務體系。積極推進辦公信息化建設,提高辦公信息化水平。抓好人民法庭重建工作,改善法庭的審判條件,完善法庭審判功能,實現法庭規範化管理,年度內力爭建成兩個人民法庭。
(三)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大力提高法官素質
要按照法官法和法官職業化的要求,大力推動法院隊伍建設,促進法官綜合素質不斷提高。一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大力加強法官隊伍的作風建設,全面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質;二是繼續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公正無私,廉潔勤政,司法中立的法官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加強法官隊伍的廉政建設,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的規定(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切實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確保隊伍純潔;三是繼續開展“六優兩手”競賽活動,培養和樹立幹警爭先創優意識,提升“服務、創新、爭先”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貫徹為民宗旨,落實司法為民要求
牢固樹立司法為民思想,認真落實司法為民措施,繼續開展大走訪活動和創滿意活動,著力解決社會關注、民眾反映的焦點、熱點問題,扎紮實實為人民民眾辦實事,真正達到司法為民、司法便民、司法護民的目的,樹立人民法院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不斷增強司法公信力和親和力。
高度重視民眾來信來訪和申訴立案工作,堅持在信訪問題上以“解決實際問題為主”的方針,繼續推行“主管院長負責,承辦法官釋疑,合議庭人員擔責”的信訪責任制度,努力減少涉訴信訪案件,杜絕越級信訪案件。落實好司法為民的要求,決不能因為當事人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決不能讓人情關係影響公正審判,決不能讓當事人持有判決書而無法實現權利。
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嚴格執行審判制度,進一步加強案件在立案、送達、調解、審理、執行、歸檔各個環節的管理監督,審判程式合法、規範。
切實轉變司法作風,加強司法文明建設。要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宗旨,明確為民思路,改善為民措施,改進為民作風,落實訴訟指南,舉證須知,訴訟風險責任告知等便民、利民措施,增強審判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做到思想上關注民意,態度上善待於民,司法上公正於民,確保當事人打一個公正的官司,一個明白的官司,一個便捷的官司,一個受尊重的官司,一個最大限度實現合法權益的官司。
加強司法救助工作。對享受低保的當事人,贍養、撫養、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一律緩、免交訴訟費。籌備設立救助基金,讓確有困難的民眾打得起官司,讓確有維權的民眾打得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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