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都

行都

行都,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舊時皇帝(出行時)所在處(非法定首都),皇帝必定在此。 南宋建炎三年改江寧府為建康府(今南京市)作為行都,稱“東都”。紹興元年(1131年)升杭州為臨安府(今杭州市)作為“行在”,紹興八年正式定臨安為行都,建康改為留都。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 行都 xíngdū

[temporary capital] 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

詳細解釋

釋義:在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以備必要時政府暫駐,稱為“行都”。

【出處】:宋 范成大 《晝錦行送陳福公判信州》詩:“住在行都四十年,曾見歸舟似公否?”《宋史·黃裳傳》:“出攻入守,當據利便之勢,不可不定行都。”

【示例】:魯迅 《偽自由書·戰略關係》:“其實,現在一切準備停當,行都陪都色色俱全,文化古物和大學生,也已經各自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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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都】:皇帝(出行時)所在處(非法定首都),皇帝必定在此。如南宋建炎三年改江寧府為建康府(今南京市)作為行都,稱“東都”。例:中華民國21年凇滬抗戰後曾短暫以洛陽為行都。

【陪都】:首都之外另設的一個都城,例: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候的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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