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

行政安全部

行政安全部是大韓民國中央行政機關,2008年2月29日成立。

主要職責

韓國政府中央廳舍(行政安全部辦公地點) 韓國政府中央廳舍(行政安全部辦公地點)

負責國務會議的庶務、法令和條約的公布、政府機構定員、公務員綜合管理、政府改革、行政效能、電子政府和信息服務、政府設施管理、地方自治制度、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支援、不發達地區支援、協調地方自治團體事務、國民投票和選舉事務、安全管理政策、緊急情況和災害管理、其他授權管理事務。

歷史沿革

1948年11月:內務部和總務處成立;

1955年2月:總務處更名為國務院事務局;

1961年7月:國務院事務局更名為內閣事務處;

1963年12月:內閣事務處更名為總務處;

1991年11月:內務部成立警察廳;

1998年2月28日:總務處和內務部合併,成立行政自治部;

2004年6月1日:行政自治部成立消防防災廳;

2008年2月29日:行政自治部、中央人事委員會、國家非常企劃委員會合併,成立行政安全部。

機構設定

部領導

行政安全部長官(長官發言人、長官政策顧問3人)

行政安全部第一次官(議定官、公務員勞資協力官、人事企劃官、國際行政開發支援中心事務長)

行政安全部第二次官(監察官、企業協力支援官)

次官助理

部內機構

管理支援課

企劃調整室(政策企劃官、行政最佳化官、非常計畫官)

組織室(制度政策官、組織政策官)

人事室(人事政策官、人力資源官、公務員福祉官)

災難安全室(災難安全管理官、緊急情況應對官)

信息管理室(信息企劃官、信息基礎政策官)

地方行政局(自治制度企劃官)

地方財政稅制局(地方稅制官)

地區發展政策局

附屬機構

中央公務員教育院

地方行政研修院

國家記錄院(總統檔案館、國家記錄院國家檔案館、國家記錄院歷史檔案館、首爾檔案信息中心)

政府設施管理所(果川設施管理所、大田設施管理所、光州設施管理所、濟州設施管理所、春川設施管理分所)

政府聯合電算中心(光州政府聯合電算中心)

以北五道委員會

訴請審查委員會

電梯事故調查委員會事務局

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

直屬機構

警察廳

消防防災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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