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

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

負責宣傳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二) 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學生幹部的日常考評;(五) 負責管理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內部資金的使用;(四)

一、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簡介

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
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是院黨委領導、院團委指導下的由全院學生團體自願結合,引導全院學生團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學生團體聯合性組織。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作為院團委管理學生團體事務和協調社團關係的特設機構,是學校以及社會聯繫廣大青年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社團活動的倡導者和先鋒隊,是開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以“團結、合作、進步、創新”為精神;以“培植精品、培養精英、創建品牌、全面活躍”為目標;“為學校中心工作服務,為社團健康發展服務,為會員全面成才服務”為宗旨。按照《蚌埠學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章程》開展活動,適應社會發展需求,適應教育改革及學生成長成才的實際需要,緊密結合專業學習,豐富和活躍課餘生活,幫助會員開闊視野,實踐理論,鍛鍊能力,增強體魄,陶冶情操,提高綜合素質。
通過一代代社團人的不斷努力和積極探索,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的發展日新月異,現已形成班子健全,機構完整,制度規範,管理有序的格局。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組織部、網路部、財務部、宣傳部、活動中心、活動管理部八個部門,現轄二十四個學生團體,涵蓋興趣愛好、文化娛樂、體育鍛鍊、學術科技等領域。讓每一個帶著憧憬走進社團的同學實現了心中的夢想、充實了大學生活。同心協力社團人,有你有我有明天。

二、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各部門職能

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2-6名)、辦公室、宣傳部、組織部、財務部、活動管理部、網路部、活動中心等職能部門。
主席:
(一)全面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各項工作,主持召開學生團體管理員會重要會議;
(二)接受院黨委、團委的指導和幫助,及時向院團委匯報工作;
(三)提名、決定、罷免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和學生團體各職能部門幹部;
(四)對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負責,向院團委匯報工作並接受監督;
(五)頒布實施各類制度、條例,有權嘉獎、表彰、批評單位和個人,並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工作。
副主席:
(一)協助主席開展各項職能工作;
(二)指導、幫助、監督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各分管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三)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任務,並可受主席委託,在主席不在的情況下,代行主席職責;
(四)負責對分管學生團體進行工作指導、監督和審核;
(五)負責學生團體的成立、註冊、換屆、整頓與註銷。
辦公室:
(一)負責例會及相關事宜的人事通知和會議記錄;
(二)負責日常考勤工作,並對出勤情況進行及時通報;
(三)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日常辦公用品的保管;
(四)負責保管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及各社團上交的會員資料;
(五)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出版物的審核發行。
宣傳部:
(一)負責宣傳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
(二)負責宣傳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各項工作,對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開展的系列活動及表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給予宣傳;
(三)負責組織調查問卷等相關形式活動,及時將會員的意見反饋給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主席團;
(四)負責監督各社團的海報、稿件等相關檔案的真實性,協調各學生團體的宣傳工作;
(五)負責審批學生團體海報、宣傳場地、宣傳物的懸掛,以及宣傳板的管理與使用事宜。
組織部:
(一)根據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的制度和有關組織策劃,落實相關事宜;
(二)對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和各社團的幹部任用起監督建議權;
(三)對社團註冊合法程式的監督,會員證註冊,下發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各類檔案;
(四)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學生幹部的日常考評;
(五)負責學生團體幹部的培訓、考核、結業。
財務部:
(一)定期或不定期審核社團賬目,並及時公布賬目審核結果;
(二)負責登記、監督社團固定資產;
(三)負責管理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內部資金的使用;
(四)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必要用品的購置;
(五)負責各學生團體活動經費的審核。
活動管理部:
(一)活動管理部下設文藝組、體育組、外聯組;
(二)負責監督各社團活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負責接收、審核社團活動申請、總結報告;
(四)負責指導、幫助社團開展活動,並監督社團活動的落實;
(五)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有關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對外商家談判、交流洽談事宜;
(七)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活動資金籌集工作。
網路部:
(一)負責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網頁製作、網站維護等電腦技術處理工作;
(二)負責與各兄弟單位進行網路領域交流;
(三)負責製作學生團體管理委員會有關電子海報、幻燈片、資料庫、出版物排版等有關事宜;
(四)負責及時將收集到的校內外社團的情況反映給主席團;
(五)負責社團活動的網上宣傳及學生團體電子檔案的收集與管理工作。
活動中心:
(一)負責監督學生團體、院會及系會對學生活動中心物品的使用情況;
(二)負責監督學生團體、院會及系會對學生活動中心場地內硬體、軟體的使用情況;
(三)負責審批有關學生組織對活動中心的申請和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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