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豪華別墅事件

河南省虞城縣供電公司建別墅小區供本公司幹部職工內購被媒體曝光。據了解,這個供電公司賣給領導幹部的豪華別墅為400多元一平方米。另外,這處小區土地審批也存在違規現象。

違規現象

虞城供電局建別墅小區
花草樹木,亭台樓閣,小橋流水,這裡不是什麼公園,而是河南省虞城縣一個住宅小區的中心花園,中心花園四周圍繞著幾十棟別墅,每棟三層高,占地半畝多,使用面積約300平方米,靠近中心的紅色別墅看起來最氣派。
虞城縣是國家級的貧困縣,與當地百姓的一般住房相比,這個全縣唯一的別墅區如鶴立雞群,十分惹眼。
據了解,這個小區叫珠江花園,是虞城縣原電業局,也就是現在的供電公司的住宅區,小區共有61棟別墅。
河南省虞城縣供電公司工會主席李磊介紹,這些別墅的主人分別是該公司現任和前任領導。中心位置的9棟別墅住的是公司高層領導,邊上的別墅住的是中層領導。最外圍的五棟住宅樓住的是一般職工,職工樓戶均達150平方米。
別墅區屬頂風違規修建
早在2003年初,國家就明確要求,停止所有別墅項目供地。這些小區如何獲得土地審批呢?對此,虞城縣建委副主任吳志峰表示不知情。虞城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局辦公室主任胡文軍則稱原始檔案已丟失。
另據虞城縣國土局副局長耿建設介紹,這個小區是通過政府批准出讓,協定出讓供地,總計105畝。在縣國土局與供電公司的土地協定出讓契約上,土地的用途是辦公住宅,並沒有別墅的內容。
耿建設說,當時供電局沒說是別墅,當時辦理手續時,只是說住宅辦公。但在整個小區未見到一處辦公場所,除了供電局職工活動中心外,其他全是住宅。
對於違規建別墅的情況,河南省虞城縣副縣長曹新博說,這個小區從土地使用性質上存在問題。在監管上應該是有缺位問題。
供電局領導超低價購房
據介紹,這個項目由供電公司內部集資興建。在縣供電公司工會查到的供電公司人員繳納建房集資款的數額顯示,當地普通商品房的價格是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而供電公司領導的別墅每套近300平方米,只交了13萬元,相當於每平方米只有400多元。
由於縣供電公司拒絕提供建房方面的財務支出情況,那么供電公司作為一家國有企業,又是用什麼錢補貼的建設費用呢?這依然是個疑問。

調查處理

12月18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了《頂風建起的別墅區》節目,播出後引起了商丘市有關部門的重視,今天下午,商丘市給本網發來對該事件初步調查處理情況。
12月19日上午,市委書記王保存主持召開會議,對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12月18日晚播出的《頂風建起的別墅區》節目有關情況處理,做出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李德才、副市長賈瑞琴,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局、市監察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議指出,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播出《頂風建起的別墅區》節目,反映“虞城縣供電公司違規建別墅區”一事,是新聞部門加強對地方工作監督的體現,一定要高度重視新聞部門的監督,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好焦點訪談欄目反映的問題。
會議決定,商丘立即組成督導督辦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負責,宣傳部、國土、監察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調精幹力量,於當日上午趕赴虞城縣進行實地調查督辦,要查明事實真相,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要以此為契機,在全市範圍內對土地利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有無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於調查出的違規問題,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商丘市供電公司就“虞城豪華別墅”事件表態 負責人已停職
12月18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了《頂風建起的別墅區》節目,播出後引起了商丘市供電公司的重視,今天下午,商丘市供電公司給本網發來對該事件初步調查處理情況。
一、12月18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播出《頂風建起的別墅區》節目,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商丘市供電公司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立即成立調查組,對虞城縣供電公司2003年建設別墅小區一事展開全面、徹底的調查。目前調查組已開展工作;
二、鑒於該項目於2003年立項建設,時間跨度較大,決定先對時任虞城縣供電公司黨政主要負責人予以停職,根據調查結果作進一步處理;
三、在調查中如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將堅決予以查處和糾正,並及時向社會各界公布。

相關評論

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供電公司,竟頂風違紀建起一棟棟豪華別墅。這件發生在河南虞城縣的怪事令人震驚。(央視12月18日《》)
“虞城豪華別墅事件”看似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違規批地、縣供電公司頂風集資建房,但實是我國農電管理體制弊端的再次顯現。
我國現行農電管理的框架形成於1999年。當年國務院批轉《關於加快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加強農村電力管理的意見》,拉開我國農電“兩改一同價”(即農電體制改革、農網建設與改造和實現城鄉電網同價)改革的序幕,並由此形成我國農電管理四種模式:大電網直供直管;股份制管理;大電網代管;地方自供自管。
大電網直供直管指資產及人、財、物均由大電網直接管理,其管理與大電網執行統一標準,發展與大電網同步;代管和股份制指縣級供電企業資產不歸大電網所有,由大電網受託管理,或按出資比例管理。由於產權不清,難以形成與大電網執行相同的管理標準和發展上的同步。一些代管企業更是有利於自己的管理要求就採納,不利的則以執行地方管理標準為由閃轉騰挪。這就是代管十多年來代管供電企業勞動生產率仍不足直管供電企業一半、供電質量服務事件頻發、隨意拉閘限電、濫發福利獎金、貧困縣也能建豪華別墅等亂象頻生的根本原因。
自供自管供電企業大多有小水電和自備電廠向周邊地區擴張形成,在執行國家政策上更是隨心所欲,不僅電網私拉亂扯且多不承擔電網企業應當承擔的普遍服務義務。2009年9月,本報揭露的重慶江津區李市鎮1度電收費接近62元的“天價電”事件,就是“自供自管”模式形成的惡果。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談及農村電網的代管體制時指出,這一體制對儘快啟動農網改造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帶來了省電力公司與代管縣電力公司之間產權不清晰和責、權、利不統一的問題。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制度是企業制度的核心。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把“管人、管事、管資產”相統一作為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的目標,但在農電管理體制上這一改革目標卻始終未能形成。“虞城豪華別墅事件”令人震驚,也讓人深思,假如虞城供電公司與地方政府之間不存在以“資產為紐帶”的“千絲萬縷”的聯繫,假如其“人、財、物”的監管到位,假如豪華別墅的建設需要層層審核把關,虞城縣供電局的豪華別墅還能建得起來嗎?
12年的農電體制改革為何至今還有這類亂象存在?對當前農網管理體制之弊,國家電監會有關人士早有批語:問題的根源在於電網管理體制。
我國農村電網的管理混亂雖然是歷史遺留下來的老問題,但我們還要讓歷史問題遺留多久?何時能讓“天價電”“人情電”“關係電”、豪華別墅成為歷史?顯然,徹底理順農電管理體制,從根本上解決農電管理亂象勢在必行。倘若虞城的豪華別墅能夠“給力”農電體制改革,倒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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