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經濟委員會

機構職責

(一)圍繞推進全縣工業化進程和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制定相關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全縣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各種經濟成份、各種規模類型的工業企業。
(二)負責全縣工業系統日常經濟運行調節,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辦法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組織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研究提出工業系統經濟運行方面的政策和建議;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方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工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四)負責對相關經濟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擬訂工業領域的規範性檔案,規範企業行為;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維護企業穩定工作。
(五)組織擬訂生產與科技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制、下達和實施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消化及吸收、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推廣的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省、市、縣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研究和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協調中小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工作;管理全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抓好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政府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七)研究擬訂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擬訂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措施,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散裝水泥、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使用工作;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工業環境保護。
(八)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運輸和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負責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
(九)歸口管理縣二輕工業事務管理辦公室,組織指導其擬定行業管理規劃;研究擬訂電力工業(含水電)、醫藥、食品等行業的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一) 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組成

內設機構:辦公室、工業組、綜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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