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教育局

蕪湖市教育局

蕪湖市教育局是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經蕪湖市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選任與關工委工作有密切聯繫的局辦公室、德育科、計財科、教育工會、基教科、職成科等部門領導為局關工委成員的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地理位置

地址:

政通路66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規章,並監督、檢查縣區政府和直屬學校的貫徹執行。

(二)根據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協調我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

審核設立(撤銷)中等及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和辦學機構。

(三)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組織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推進教育思想、教育教學內容、教育教學方法、教育裝備和教育技術的現代化。

(四)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管理工作。制訂並貫徹教職工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 負責指導中國小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教師和教育行政管理幹部的繼續教育及專項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教職工的人事管理。

(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 負責直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 規劃並指導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的統戰、僑務工作; 負責直屬單位的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民眾團體和社團工作; 負責我市教育對外交流工作。

(六)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歸口管理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核發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在教育系統的錄用工作;指導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七)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財務管理制度; 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和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內外教育捐助和教育貸款;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管理預算外資金; 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和教育經費的審計。

(八)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全市中國小布局,指導和監督區屬學校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的校園發展規劃的制定和房地產管理,參與擬定教育基建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勤工儉學工作和教育後勤服務社會化的統籌管理和指導。

(九)主管全市語言文字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人員

江汛:黨委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市教育局黨政全面工作。

劉育紅: 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德育科、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市教育科學研究所、市電化教育館(市教育電視台)、安師大夜大學辦公室和市國防教育學校。聯繫教育學會、市陶行知研究會、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唐平: 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辦公室、組乾科、計畫財務科(學生資助中心、審計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機關黨總支、團委、市教育工會、市王稼祥紀念園、市少年宮、市教育局基建管理辦公室(市勤工儉學辦公室)、市青少年勞動實踐基地,聯繫市退離休教育工作者協會、市教育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汪學德:市教育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分管工作:主持市教育局紀委工作。協助做好教育系統黨風廉政、政風行風建設(含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分管監察室、人事科、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改革辦公室

承擔市教育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研究,對全市涉及教育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指導農村、城市和企業的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辦以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 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擬定和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信息、信訪、保密、檔案、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及接待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負責教育新聞宣傳和通聯工作; 負責本系統國內外教育交流和有關外事活動:承辦全局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等。

計畫規劃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建設和管理,認真完成2011年中國小標準化建設的目標任務,快速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根據省教育廳《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教基[2007]15號)等有關檔案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大投入改善辦學條件為重點,全面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強化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學質量,規範辦學行為,構建和諧校園,深化素質教育,逐步縮小區域之間、校際之間的辦學差距,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二、工作目標
各區縣及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國小要按照《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基本標準(試行)》(教基[2007]15號)和《安徽省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考評細則》(皖教基[2010]18號)要求進行落實,認真總結2009年度、2010年度標準化建設經驗和不足,爭取政府支持和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大力實施“一擴三建四提高” (即:擴展學生生活服務設施建設面,學生寄宿、衛生等條件基本得到保障。建設中國小運動場地,保證學生的運動需要;建設中國小實驗室,提高學生的實驗操作水平;建設教育信息化,推動教育現代化。提高中國小圖書及軟體資源配備水平,提高中國小音體美器材配置水平,提高中國小教師配備水平,提高中國小管理水平),實現“四化”(辦學條件、師資隊伍、學校管理標準化,檔案資料規範化),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完成年度達標目標(見計畫達標名單)。

三、工作要求

1、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工作,依據總體建設規劃制定分年度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到每一所學校,明確實現目標的保障措施和落實的時間要求。學校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進度表,做到每月工作有成效。有關區要對區劃調整新劃入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作出統籌安排,納入本地區學校標準化建設規劃。

2、各縣區要建立分年度、分學校的建設台賬,做到有年度規劃和總體台賬,實施有方案,明確每一所學校的建設項目內容,達到的具體目標,保障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各學校要建立具體的建設台賬,明確實施項目、保障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完成時限。各項工作的資料和建設台賬檔案完整、規範。
3、各縣區要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做好年度考評驗收工作。2011年省政府已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項目完成情況納入對各市政府考核,以及縣級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也將此項工作作為對各縣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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