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內容
反腐需要公眾參與,預防更需要民間智慧。在預防中引入志願者介入機制,藉助外部力量以“旁觀者清”的立場,實現對權力內部運作的巡視與檢測。其中,一些精通法律、審計、財務、工程建設等專業知識的人,以志願者的身份介入預防,能夠較好地彌補預防職能機構人員的素質缺憾,輔助職能部門更好地做實職務犯罪預防和監測工作。形成背景
世界各國對腐敗的治理,越來越由事後懲治向事先預防的關口前移,職務犯罪預防成為一項重要的社會課題。形成原因
全國共有專職和兼職預防幹警1.1萬人,而全國共有公務員708萬,再加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符合職務犯罪特別是貪污賄賂主體的,預防對象數量很大。1.1萬人的隊伍要達到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目的,困難和壓力可想而知。發展概述
制定政策
2012年4月,蓬萊市確立推出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隨後當地檢察機關與紀委共同制定了《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試行意見》以及《關於在市級重點工程建設中實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制度的目的和意義,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參加程式、工作職責等內容進行了具體規定。取得成績
2012年4月至2013年上半年,預防人員和志願者開展預防調查活動59次,在調查中發現職務犯罪苗頭性問題21個;深入發案單位開展案件剖析活動24次,向發案單位和有職務犯罪隱患的部門傳送檢察建議書57個,提出檢察建議298條,幫助制定完善工作制度94項。開展方法

山東省煙臺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李棟樑說,蓬萊市每半年對預防志願者進行一次考核評估,檢驗其工作效果,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和違法等行為,並把考核評估情況記入檔案,及時反饋給志願者單位,建議所在單位對其進行獎懲。
與此同時,預防職務犯罪志願者工作辦公室對在此項工作中表現突出、效果明顯的志願者進行表彰和獎勵,對不主動提供志願者服務的預防志願者,收回預防志願者聘書和胸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