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民政局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七)當事人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常住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煙臺市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負責全市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及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負責認定報批全市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市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調整落實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離退休費政策;負責全市復退、傷殘軍人穩定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負責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鄉鎮實施減災計畫;擬訂全市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教育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救助;負責“三峽”移民安置後的幫扶穩定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負責全市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承辦鎮街行政區劃變更及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縣(市)際邊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本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負責全市、鎮街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
(九)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社會福利機構建設與管理,負責福利企業資格認定;指導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管理本級福利資金;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民眾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全市婚姻、殯葬、收養工作;審核報批全市經營性公墓;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管理國家、省和煙臺市下撥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指南

結婚登記
受理結婚登記審請的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 離婚. 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常住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等證件。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程式:
(一)查驗本人戶口薄、居民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四)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做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補辦結婚證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三)當事人持本人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四)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受理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申請程式:
(一)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填寫《補發婚姻登記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
(二)對不具備補髮結婚證、離婚證條件的不予受理,相應為當事人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
(三)當事人辦理過結婚或離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離婚、喪偶或者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婚姻登記證,可由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地理位置

萊陽市大寺街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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