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由興科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成。依據中國證監會2007年4月13日證監基金字[2007]107號文核准的興科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興科證券投資基金由封閉式基金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調整存續期限、終止上市、調整投資目標、範圍和策略、修訂基金契約,並更名為“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自2007年4月24日起,由《興科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修訂而成的《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契約》生效。

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名稱:華夏藍籌核心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進入基金天下社區產品專貼交流
基金簡稱:華夏藍籌
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7]107號文核准
基金類型:混合型基金契約型上市開放式基金
基金代碼:16031

投資目標:

追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持續增值華夏藍籌核心基金採用“核心-衛星策略”,將核心股票資產投資於行業領先的大盤藍籌股,在較低風險下實現資產的穩健增值;資產中權重略小的衛星部分,投資更加主動、積極和靈活,在風險可控基礎上追求超額收益。

投資範圍:

基金股票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20%~95%,債券投資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範圍為0~80%,資產支持證券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20%,權證投資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範圍為0~3%,現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

投資理念:

投資策略:本基金將結合巨觀經濟環境、政策形勢、證券市場走勢的綜合分析,主動判斷市場時機,進行積極的資產配置,合理確定基金在股票、債券等各類資產類別上的投資比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資組合的風險、提高收益。
業績比較基準: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上證國債指數收益率×40%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是混合基金,風險高於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基金,低於股票基金,屬於較高風險、較高收益的品種。
基金經理:王志華先生,經濟學學士。曾任中國寶安集團中南證券深圳證券業務部調研部經理、君安證券公司證券投資部總經理助理。1999年加入華夏基金管理公司,歷任研究員、興安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1年11月至2004年9月期間)、興科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4年2月至2004年9月期間)。現任興科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06年2月起任職)。

專家點評

 一、產品特點
資深公司:華夏基金成立於1998年4月9日,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國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同時具有全國首批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及全國首批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是國內唯一獲得亞洲債券基金管理資格、管理央行外匯儲備資產的投資管理機構。
???實力雄厚:截至2007年4月,公司管理資產規模超過900億元,是國內管理資產規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公司累計為投資者分紅超過150億元,是分紅最多的基金公司之一。
???產品齊全:華夏基金建立了完善的產品線,旗下共有3隻封閉式基金,12隻開放式基金,1隻亞洲債券基金以及多隻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組合。從低風險的貨幣型基金到高收益的股票型基金,可以滿足各類風險偏好投資者的需求,是國內管理基金數目最多、品種最全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二、發行期限:
1、發行日期:為2007年4月27日至2007年5月25日
2、封閉日期:不超過三個月
3、申購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申購,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申購開始公告中規定
4、贖回日期:自基金契約生效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開始辦理贖回。具體業務辦理時間在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

三、費率計算:

費率結構集中申購費率集中申購費率表
集中申購金額(含集中申購費)集中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1.2%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0.9%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1000萬元以下0.6%
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每筆1000元
集中申購確認時間:T+2
申購費率申購費率表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1.5%
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500萬元以下1.2%
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1000萬元以下0.8%
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每筆1000元

購確認時間:

贖回費率贖回費率 0.5% 
贖回回款時間:
轉換費率暫無
託管費率0.25%
管理費率1.5%
銷售服務率暫無
金額限制集中申購限制場外
單一賬戶每筆申購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
申購限制場外
每次申購金額不得低於1000元
最低贖回份額投資者贖回份額不設限制
最低轉換份額暫無
計算公式集中申購份額計算公式淨集中申購金額=集中申購金額/(1+集中申購費率)
集中申購費用=集中申購金額-淨集中申購金額
集中申購份額=(淨集中申購金額+集中申購款項利息)/1.00元
申購份額計算公式淨申購金額=申購金額/(1+申購費率)
申購費用=申購金額-淨申購金額
申購份數=淨申購金額/申購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金額計算公式贖回金額=贖回份數×贖回當日基金份額淨值
贖回費用=贖回金額×贖回費率
淨贖回金額=贖回金額-贖回費用
轉換份額計算公式暫無
收益分配:1.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前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可分配收益的50%。
6.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選擇取得現金或將所獲紅利再投資於本基金,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按分紅權益再投資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如果基金份額持有人未選擇收益分配方式,則默認為現金方式。
投資者需注意,登記在深圳證券帳戶內的基金份額只能採取現金分紅方式,不能選擇紅利再投資。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稅收:

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的各類納稅主體(包括基金和基金份額持有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納稅義務。
基金單位面值:1.00元人民幣
基金份額淨值:T日的基金單位淨值在當天收市後計算,以四捨五入的方法精確到0.0001元,捨去部分歸屬基金資產,並於T+1日公告
基金份數的計算:以四捨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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