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以及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執行科學技術法律、法規、規章和權力機關、行政機關的規範性檔案,開展科技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制定促進全區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的具體政策規定、實施細則(辦法);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並監督實施。
2、組織研究制定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編制並組織實施旨在解決國民經濟建設中重大關鍵性技術難題的科技攻關計畫。
3、研究提出全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4、研究制訂我區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科技專項經費”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5、研究制定我區加強高新技術發展以及工業、農業和社會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攻關計畫、軟科學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6、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組織區級重點新產品計畫,組織申報省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申報工作。
7、參與編制區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以及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設規劃;負責編制和實施區級重點實驗室、科研中試基地的計畫;推動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8、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發展;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協調涉及人口、環境、資源、社會發展等科技工作。
10、歸口管理全區民營科技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民營科技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法規;負責民營科技機構、科技企業的認定及統計工作。
11、歸口管理全區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檔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區級獨立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的新建或撤銷工作。
12、負責全區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13、參與科技幹部和科技副鄉鎮長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知識分子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制定發揮科技人員作用、推動科技人員合理流動和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具體政策規定,激勵科技人員投入經濟建設主戰場。
14、負責區科技系統科技人員培訓和進修工作;負責本局行政事務、後勤管理等工作。
15、指導、協調局下屬單位、鎮街和區直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創建星火密集區等。
1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科技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