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無線電管理局

(六)負責轄區內無線電設備研製、生產、進口的初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隊伍的組織建設及人事、財務物資等管理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的宣傳、調研工作,做好當地有關部門與浙江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舟山市無線電管理局是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派出機構,負責全市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以及浙江省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二)代表浙江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在轄區內行使無線電管理權。執法和收取無線電管理的相關費用,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及其它無線電管理事宜;
(三)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批准設定和使用無線電台(站)、指配頻率、核配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實施無線電台(站)統一管理;
(四)領導浙江省舟山無線電監測站在轄區內開展無線電監測,電磁兼容分析,查處干擾和進行設備檢測工作;
(五)負責本級無線電管理建設項目的規劃和實施。
(六)負責轄區內無線電設備研製、生產、進口的初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七)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隊伍的組織建設及人事、財務物資等管理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無線電管理的宣傳、調研工作,做好當地有關部門與浙江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聯絡和協調工作;
(九)負責完成省經信委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