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義課程觀

自然主義課程觀是指以自然主義教育思想為基礎的課程觀念。最早確立按自然進行教育的是夸美紐斯。他曾用與人有關的外部自然界的規律來推測或類推人的教育規律,並強調直觀學習,認為直觀感覺是自然學習方法的線索。18 世紀法國思想家盧梭進一步提出自然教育論。他將重點放在兒童的自發衝動上,強調影響教育的主要因素有三:自然、人和事物。對完善的教育來說,自然是主要考慮因素,另兩個因素應從屬於自然,提出我們的器官和才能的內在發展靠的是自然的教育。

自然必定是自由的,必定是無拘無束的,內在的感情和衝動不僅是教育理論及實踐的出發點,也是其準則。按照這種見解,他把兒童的成長過程分為四個時期,並規定了各時期教育的重點:初生至 2歲半, 注重體育;2歲半至 12歲,注重感覺教育;12歲至 15歲,注重智育;15歲以上,注重德育。他設計的課程,不限於學習書本知識,大部分在自然界進行。這有助於培養兒童的觀察力、求知慾和創造性,但缺乏系統性。盧梭還設計過各種農業和手工業勞動的課程,以培養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他認為, 所有的尋求都可以從生活中獲得。在最初的自然狀態,給予手工勞動甚於給他們文字教育。儘管盧梭的理想帶有濃烈的浪漫主義色彩,但卻深深地影響杜威,並影響了 20世紀初的進步主義教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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