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網聊群

自殺網聊群

群內的網友大都有自殺傾向,當以欲輕生者的身份加入該群時,有的網友會諮詢具體地址,以便相約自殺。

介紹

自殺網聊群,存在於某即時通訊運營商旗下,群內的網友大都有自殺傾向,當以欲輕生者的身份加入該群時,有的網友會諮詢具體地址,以便相約自殺。他們還傳來自殺文檔,文檔內詳細介紹了各種自殺方式,其中即包括燒炭自殺法。

案例

2013年3月下旬,三名青年男子被發現死於東莞萬江金龍街興隆旅社內。曾進入事發現場的目擊者稱,死者均自殺網聊群
倒臥在房內,身旁有木炭燃燒後的殘留物,窗戶縫隙被膠布密封,房門縫隙被濕毛巾堵死。警方初步認定三人系集體燒炭自殺身亡。
東莞警方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到,該起自殺案件共涉五人,分別來自不同地域,均因生活不如意產生自殺念頭,遂相約來到東莞自殺。其間,有兩名男子在思想鬥爭後感覺還不想死,於是中途離開。
在本起相約自殺案件中,五名涉案人員均來自不同地域,在工作生活中並無實質性關聯。東莞警方內部人士介紹,讓他們走到一起的正是目前社會上流行的自殺網聊群。

律師說法

兩男子或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廣東著名律師徐玉發表示,法律對這種單純自願的相約自殺案件沒有明文規定,可是基於法理,在本起相約自殺案件中,相約是前提,是自殺的先行行為,法律明確規定行為人有擔負起消除自己的先行行為可能導致的危險結果的義務。換言之,即那兩名中途離開的男子法理上負有救助相約自殺的他人(即已死亡的三名男子)的義務。
徐玉發說,在此前提下,兩名中途離開男子應當預見自殺行為的死亡後果,但他們對三名男子的死亡採取放任態度,既沒積極施救又沒及時報警。他們的不作為導致三名男青年死亡,故此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截至昨晚,東莞警方暫未透露將對兩名中途離開的男子採取哪種強制措施。

建議

預防這類網路自殺群體,政府相關部門和網路運營商也有必要實時監控,對這類漠視生命的網聊群、微群進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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