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市農業局

臨清市農業局成立於1950年,成立之初稱臨清鎮農建科,1984年三月改為臨清市農牧漁業局,1988年1月機構改革時,撤農牧漁業局,分別成立農技、畜牧、水產三個中心,1996年2月恢復農業局,為正科級單位,為政府組成部門。

局情簡介

主要職能有 :農業、畜牧業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農村經濟管理、大田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與防治、畜禽防疫、檢疫、防治和農業、畜牧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及行政執法任務。

農業局下轄兩個正科級事業單位:農技中心、畜牧中心;一個副科級事業單位:經管局;三個國有農場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分別為:種羊場、糧食良種場和棉花原種場;七個內部科室: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科教科、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生產科、農業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業和農業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依法履行法律、法規授權的職能,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擬定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根據審批許可權,負責農業建設項目的申報、立項和負責由本部門實施的農業項目管理。

三、參與研究制定農產品、生產資料的價格及有關政策,綜合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市場、引導生產。

四、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全市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的預算、審批、審計和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

五、制定全市主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科技項目的引進、推廣;組織農業植物種質資源的保護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和推薦工作。

六、組織實施主管產業產品和綠色食品的開發、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機產品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監督主管產業方面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實施;組織本市名牌農產品選定、申報工作,實施農業品牌戰略;組織上報農產品“三品”認證材料,指導監督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

七、參與全市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全市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劃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的管理和農牧漁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八、參與制定全市“菜籃子工程”的規劃、政策、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參與大宗農產品安全市場監測體系建設,促進農產品流通;指導農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並發布主管產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九、主管全市動、植物內檢和動物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

十、主管農業涉外事務,推進全市農業對外開放。

十一、負責種植業、畜牧業等主要產業的行業管理和國有糧食良種場、棉花原種場、種羊場的管理。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介紹

羅榮福:局長、黨委書記

邢英新: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畜牧中心主任

胡大征:副局長、黨委委員、農技中心主任

王琳珠:黨委副書記、水產局局長

陳金江:副局長、黨委委員

劉德志:副局長、黨委委員

機構設定

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產業化辦公室、生產科、科教科、農業執法大隊、畜牧中心、農技中心、農村經濟管理局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保衛及會議組織;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政工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和管理、社會保障、計畫生育、工會、宣傳和婦女等工作;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擬定農業科技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負責農業系統表彰獎勵和農業勞模管理工作;承辦農業科技人才引進工作。

財務科:參與研究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和保險等方面的政策建議;組織編報局屬各單位財政預算建議;主管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管理局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負責農業系統和局屬單位財務的審計工作。

產業化辦公室: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提出我市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性建議,制訂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規劃,提出年度工作重點和任務;負責全市農業產業化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業務指導,對重點龍頭企業實施目標管理和跟蹤監測動態管理;負責農業產業化項目的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指導龍頭企業和市場建設,協調企業和基地、中介組織、農戶的關係;負責農業產業化有關統計和信息工作;收集、整理農業產業相關信息,建立農業產業信息網站,及時、準確反饋和發布有關信息,供縣委、政府決策;承擔市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生產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全市常規性的農業生產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編制全市農業生產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布局的調整最佳化;收集農情,調查研究,及時提出發展我市特色農業的意見和措施;組織農業基本建設和重大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監督檢查和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農業信息網路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指導組織農業抗災救災工作。

科教科:發展農村勞務經濟和農民工培訓工作;“農業科技入戶、新型農民科技培訓、綠色證書”培訓工程、科技示範場項目的申報、實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組織涉農部門科級幹部培訓及農業系統幹部培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組織管理;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農民體育工作的組織管理; 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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