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司法局

簡介

根據《中共臨夏州委秘書處、臨夏州人民政府秘書處關於印發〈臨夏縣縣鄉機構改革和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州委秘發(2002)57號)和《關於全縣機構改革和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02)60號)檔案精神,臨夏縣司法局是臨夏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職能調整

1、指導和管理全縣法律援助的職能;
2、管理全縣司法考試的職能;

主要職責

1、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3、制定依法治縣規劃和管理各行各業的依法治理工作;
4、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律師、公證、“148”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5、管理和指導各鄉鎮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工作。
6、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規範性制度的制定工作,執法檢查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離退休等報批工作;會同人事部門組織全縣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著裝、車輛等裝備工作。
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司法局內設六個職能股、室。

1、人秘股

負責局機關重大政治活動的組織實施,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政治信息、文秘、統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調研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系統內公務員錄用考試和幹部管理、考核、任免、離退休等報批工作;管理機關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2、法制宣傳教育股

(掛依法治縣辦公室牌子)
組織協調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縣工作;負責執法檢查、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配合全縣中心工作,搞好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嚴打”、“禁毒”等專項鬥爭中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起草普法、依法治縣規劃、年度總結等;負責各行各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導考核;組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的檢查、驗收等。

3、公證、律師工作管理股

管理指導全縣公證、律師工作;起草擬定全縣公證律師工作發展規劃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公證、律師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公證、律師機構設定和撤銷以及公證員、律師從業人員資格的取得和撤銷的審查呈報工作;負責對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公證處及公證員獎懲的審查;負責公證員、執業律師的年檢註冊工作;負責全縣國家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基層工作股

管理和指導鄉鎮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執業證書和執照的年審註冊審查呈報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刑滿釋放和期滿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工作。

5、“148”專用電話辦公室

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常識,登記諮詢內容。並根據服務要求,分流到各有關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負責報告對全縣法律工作者的投訴舉報;定期整理民眾反映的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

6、法律援助中心

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擬訂全縣法律援助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審查、批准管轄範圍內的法律援助申請;負責協調、組織、指派法律服務機構人員辦理援助事務;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資金管理和宣傳、調研、總結、交流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臨夏縣司法局核定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一般幹部15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另核定後勤事業編制2名。

其它事項

1、臨夏大夏律師事務所,股級事業單位。
依法開展律師業務活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代理訴訟、申請、參加調解、仲裁活動;解答法律諮詢、代寫各類法律文書。人員編制5名。
2、臨夏縣公證處,股級事業單位。
依法開展公證業務活動。依法辦理經濟契約、其它民事契約、遺囑、委託書、企業兼併、拍賣、招投標等契約、文書的公證,並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辦理其他各類公證事項。人員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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