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從不問

脅從不問,被脅迫的從犯不予以追究,寬大處理。 被脅迫的人是不用責罰的。

司法解釋

按照中國《刑法》第25條的規定,構成脅從犯的客觀要件與構成從犯的客觀要件相同,即必須有幫助主犯實施犯罪的行為。但構成脅從犯的主觀要件卻不同於構成從犯的主觀要件。從犯與主犯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脅從犯對主犯的犯罪行為可能沒有認識,是被誘騙參加實施共同犯罪行為的;也可能有所認識,但是在暴力脅迫之下參加實施的。按照中國《刑法》第25條的規定,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比照從犯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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