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瑞

胡清瑞

經歷1934春,任河南省委軍委書記,同年夏任中共信陽縣委書記。 1938年春,赴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同時再次入黨。 1941年5月在蘇中四分區重新入黨,1947年經過華東軍區政治部組織部審查,作出了恢復胡清瑞同志黨籍的決定。

簡介

照片
胡清瑞,(1909—1978)又名海青、怔鴻、國華、玉章,字廉溪。河南省長葛市人。1924年冬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因國民黨清黨,到馮玉祥部一方面軍當兵後,一度與黨組織失去聯繫,1931年同地下黨員有了聯繫,1933年1月,與中共河南省委接上組織關係。

經歷

1934春,任河南省委軍委書記,同年夏任中共信陽縣委書記。同年秋,為掩護省委組織部長撤退而被國民黨逮捕入獄,後以“抗日罪”被判刑八年。在獄中他和難友多次進行絕食和反監禁鬥爭。
1937年冬被釋放出獄,回到家鄉進行抗日救國活動。
1938年春,赴延安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同時再次入黨。後因被捕到出獄這一段歷史未查清而停止黨籍。
1941年5月在蘇中四分區重新入黨,1947年經過華東軍區政治部組織部審查,作出了恢復胡清瑞同志黨籍的決定。
與家人全景
1946年隨軍北撤到山東任渤海軍分區聯絡部科長,後任華中軍區聯絡部科長,華東軍區聯絡部科長,華東軍區軍官總團四支團副團長、政委等職。在蘇中抗日根據地參加了歷次“反清鄉,反掃蕩”的鬥爭。
解放戰爭時期,他先後參加了濟南戰役,淮海戰役,渡江戰役,淞滬戰役,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上海解放後,他先後任上海市人民政府秘書處副科長,市工務局黨總支副書記兼人事室主任,上海市嵩山區人民法院院長,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庭庭長,上海市青浦縣副縣長,政協上海市青浦縣委員會副主席等職。
“文化大革命”中,胡清瑞同志遭受到“四人幫”在上海餘黨的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六年。
1978年,中共上海市委為胡清瑞平反,對他 “忠於黨,忠於革命事業”一生作出了實事求是的評價。
1978年11月病逝,終年68歲,骨灰安放在上海龍華烈士陵園革命幹部骨灰陳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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