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口基金執行委員會

執行局的36個成員根據協商一致的原則運作,負責監督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活動並批准其政策、國家項目和預算。 從執行主任獲取有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工作的信息並為執行主任提供指導; 執行局秘書辦公室通過與方案司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相關的地區辦事處密切配合,組織和安排執行局成員和執行局局長進行實地參觀考察。

簡介
聯合國人口基金執行局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管理機構,負責以聯合國大會(聯大)和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經社理事會)的整體政策指導為根據,向政府與政府間的合作提供支持並監督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活動。。執行局的36個成員根據協商一致的原則運作,負責監督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活動並批准其政策、國家項目和預算。執行局的工作由辦公署進行協調——辦公署由局長和四位副局長組成——各局長分別代表聯合國在五大區域內的會員國(非洲、亞洲、東歐、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以及西歐和其它國家),執行局每年召開三次會議,包括第一次例會(1月份)、年會(6月份)和第二次例會(9月份)。
與聯合國其它各基金會和計畫署(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聯合國人口基金和世界糧食計畫署)的管理機構一樣,執行局也受經社理事會的監管。其職能是:
  • 執行聯大所制定的政策以及經社理事會所頒布的協作和指導;
  • 從執行主任獲取有關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工作的信息並為執行主任提供指導;
  • 確保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活動和運作策略與聯大和經社理事會制定的整體政策指導相一致;
  • 監督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工作;
  • 審批計畫,包括國家方案;
  • 決定行政和財務計畫和預算;
  • 向經社理事會推薦新的提案並在必要時通過理事會向聯大的推薦;
  • 鼓勵並審查新的計畫提案;以及
  • 向經社理事會實質性會議提交年度報告,包括有關改進實地工作協調的建議。

執行局共有36位成員,任期三年,成員按以下地區席位分別選出:8位來自非洲國家,7位來自亞洲國家,4位來自東歐國家,5位來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國家以及12位來自西歐和其它國家(包括日本)。組成辦公署的執行局成員由執行局在每年度的第一次例會上從執行局成員中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執行局的年度從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止。共有五名成員——包括局長和四名副局長——分別代表著聯合國的五個地區領域。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執行局是由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從聯合國、各專門機構或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員國中所選出的成員國代表組成。
執行局會議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所有正式會議都會提供聯合國六種正式語文的翻譯(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會議是由一套既定的議事規則推動。
執行局秘書辦公室負責執行局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秘書處之間的溝通運作,根據局長和辦公署所提供的指導並通過與他們的定期溝通,執行局秘書辦公室負責所有執行局會議的業務並提供有關的服務。辦公室在各類型的非正式磋商、情況簡介和辦公署會議中也擔負類似的責任。
此外,執行局秘書辦公室與負責翻譯和製作檔案的聯合國秘書處密切合作,為所有提交到執行局會議或從會議中產生的所有檔案資料提供編輯和翻譯服務。在每次會議開始前六個星期,檔案就會分發給執行局成員。辦公室還負責保存執行局所有討論和決定的永久記錄。執行局秘書辦公室通過與方案司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相關的地區辦事處密切配合,組織和安排執行局成員和執行局局長進行實地參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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