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南仲

耿南仲

耿南仲,開封府人。與余深同年登第,歷提舉兩浙常平,徙河北西路,改轉運判官、提點廣南東路及夔州路刑獄、荊湖江西兩路轉運副使,入為戶部員外郎、辟雍司業,坐事罷知衢州。

簡介

耿南仲,開封府人。與余深同年登第,歷提舉兩浙常平,徙河北西路,改轉運判官、提點廣南東路及夔州路刑獄、荊湖江西兩路轉運副使,入為戶部員外郎、辟雍司業,坐事罷知衢州。政和二年,以禮部員外郎為太子右庶子,改定王、嘉王侍讀,俄試太子詹事、徽猷閣直學士,改寶文閣直學士。在東宮十年。
欽宗辭內禪,得疾,出臥福寧殿,宰相百官班候,日暮不敢退。李邦彥曰:「皇太子素親耿南仲,可召之入。」南仲與吳敏至殿中侍疾。明日,帝即位,拜資政殿大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未幾,免簽書。帝以南仲東宮舊臣,禮重之,賜宅一區,升尚書左丞、門下侍郎。
金人再舉鄉京師,請割三鎮以和,議者多主戰守,唯南仲與吳幵堅欲割地。康王使軍前,請南仲偕。帝以其老,命其子中書舍人延禧代行。金人次洛陽,不復言三鎮,直請畫河為界。於是議遣大臣往,南仲以老辭,聶昌以親辭。上大怒,即令南仲出河東、昌出河北,議割地。
初,南仲自謂事帝東宮,首當柄用,而吳敏、李綱越次進,位居己上,不能平。因每事異議,擯斥不附己者。綱等謂不可和,而南仲力沮之,惟主和議,故戰守之備皆罷。康王在相州,南仲偕金使王往衛州。鄉兵谷殺汭,汭脫去,南仲獨趣衛,衛人不納。走相州,以上旨喻康王,起河北兵入衛京師,因連署募兵榜揭之,人情始安。二帝北行,南仲與文武官吏勸進。
高宗既即位,薄南仲為人,因其請老,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延禧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宣州。已而言者論其主和誤國罪,詔鐫學士秩,延禧亦落職與祠。尋責南仲臨江軍居住。御史中丞張澂又言:「南仲趣李綱往救河東,以致師潰,蓋不恤國事,用此報讎。」帝曰:「南仲誤淵聖,天下共知,朕嘗欲手劍擊之。」命降授別駕,安置南雄,行至吉州卒。建炎四年,復觀文殿大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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