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領導

群體領導又稱集體領導或領導班子,指由若干人組成的集團型領導主體。和個體領導相比,它具有功能多樣、規模較大和結構複雜的特點,它的出現是領導活動適應生產高度社會化、科學技術複雜化的必然要求。通過研究群體領導的內部結構,我們可以深入了解群體領導的基本屬性和重要功能,並通過最佳化群體領導的結構,提高群體領導的適應力,增強群體領導的領導力。 群體領導是組織的領導核心,是由在組織內不同領導崗位上任職的若干領導者組成的領導集體。群體領導不是領導個體簡單鬆散的拼湊疊加,而是科學有序的排列組合,它是具有高度組織性和能動性的有機整體。

主要特徵

群體領導作為現代組織發展的重要領導主體,在組成方式、決策方式、知識結構、能力結構等各個方面,均表現出與個體領導相區別的獨有特徵。具體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第一,主體集合性。群體領導的首要特徵就是其作為領導活動的主要引導力量,通常是由若干領導成員共同組成的集合體。通過對團隊規模的研究發現,規模適中的團隊會表現出較高的一致性,提出較多的問題,並且可以交換較多的意見和建議。在這樣的領導集體中,領導成員可以得到較多的個人滿足感,進行充分的個人討論,並且領導成員可以感受到較多的凝聚力和歸屬感。而規模較大的領導團隊則通常會出現較多的意見分歧和衝突。因此,一般而言,群體領導的理想規模被認為是7人,當然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5~11人之間變化。這樣的群體規模既可以大到利用多種不同技能完成組織使命,滿足現代領導活動的需要,又可以小到令領導群體中的個體成員直接感受到自己對於領導群體的重要性,這一點對於調動領導成員的個體積極性尤為重要。

第二,結構整體性。作為統一的領導組織,領導成員在職權、責任和素質等方面必然要相互聯繫、相互作用且互為補充,因而群體領導的領導結構具有整體性特徵。這種整體性特徵決定了群體領導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都應表現出統一的態勢,對外共同維護組織利益,對內共同實施組織領導。在現實生活中,保持群體領導在領導結構上的整體性,需要合理設定領導成員的權責關係,協調一致領導成員的素質品格,統一規範領導成員的價值選擇。惟其如此,才能有效發揮群體領導的整體效能,實現對組織發展的強力領導。

第三,能力互補性。群體領導的出現是適應社會快速發展、領導活動日益複雜的歷史趨勢。為了完成13益複雜且煩瑣的領導任務,群體領導必須保證領導活動具備較高的效能。科學研究表明,由具有不同專長的成員構成的團隊比專長相同的成員構成的團隊,在解決問題上更富創新性。此外,領導能力的互補還能促使群體領導的健康發展,做出更符合組織發展需要的決策。而且在能力互補的前提下,不同意見的出現和交換會避免思維模式的單一性和固定性,從而增強群體領導的活力。因此,要提高領導活動的領導效能,不僅要求保證群體領導人數的集合性,實現領導結構的整體性,更為重要的是要保證群體領導中的成員具備不同能力、擁有不同氣質,並且其能力、氣質和智慧型之間具有一定的互補性,從而保證群體領導成員均能“獨當一面”。只有通過將群體領導中的每個成員的智慧型合理地組合起來,互相配合,分工合作,相互支持,才能達到整體效能大於部分之和的領導效果。

基本類型

一般而言,群體領導具有兩種基本類型:職能型群體領導和跨職能型群體領導。職能型群體領導是由做同一工作以實現具體目標的個體組成。組建職能型群體領導的目的是實現某種具體的領導工作目標,如改善財務狀況、改進設計、行銷或生產率,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專項工作領導班子。在職能型群體領導中,領導個體要么都具備特定的領導才能,要么都具有共同的工作目標。總之,具有專項職能是這一群體領導的核心特徵。跨職能型群體領導是由具備不同才能和能力的個體組成,旨在從事多目標、多內容、多領域工作的領導組合。如為了實現戰略性經營管理、建立一個新型組織或在選舉活動中取得勝利,就需要成立跨職能型的群體領導,以聚集不同才能、不同專業、不同智慧型、不同年齡的人員和力量,從而更加有利於實現領導目標。我們通常所說的領導班子主要是指跨職能型群體領導。

作用

群體領導是現代社會快速發展、生產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的時代要求。群體領導通過其複雜而有機的組織結構和整體功能,對整個組織的發展起著關鍵性領導科學的作用,是決定領導工作成敗的重要因素,在現代社會的領導活動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主要表現在:

首先,群體領導為領導活動提供核心動力。正如毛澤東同志指出的,在一個單位中,如果沒有一個按照實際形成的(不是勉強湊集的),最積極、最正派、最機敏的幾個人、乃至十幾個人的領導骨幹(或領導核心),這個單位就一定辦不好。隨著現代組織的快速發展,領導者引領的組織體系愈發龐大,領導活動愈發廣博,所面臨的問題也日益複雜,個體領導已經很難獨立領導大規模的組織發展活動。只有通過集合整體力量,將能力突出、素質過硬的若干人組合在一起,才能形成整個領導系統的靈魂,才能為領導活動提供強大的核心動力。只有通過群體領導特有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控制力,使整個領導活動在核心動力的引導帶動下更加充滿活力,才能有效實現組織的遠景目標。

其次,群體領導為領導活動提供有效控制。領導者作為組織的領導力量,必然要對領導活動的全局工作起著主導性、方向性的作用。這就不僅要求領導者要具備凝聚力和發動力,同時還要求領導者能夠對領導活動實施有效控制,左右領導活動的前進方向,駕馭領導活動的運行軌跡。現代社會的實踐已經證明,任何一種社會活動,都需要強有力的組織指揮系統來帶領廣大民眾共同實現既定目標。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說的,只有領導骨幹的積極性,而無廣大民眾的積極性與之結合,便將成為少數人的空忙。但是,的領導骨幹去恰當地組織民眾的積極性,如果只有廣大民眾的積極性,而無有力則民眾積極性既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走向正確的方向和提到高級的程度。由於領導集體內部結構具有多樣性和綜合性的特徵,不同特質的領導成員在領導過程中都能獨當一面,所以只有群體領導才能實現對組織發展的全面控制,才能應對組織發展過程遇到的各種難題,才能引領人民民眾共同前進。

最後,群體領導是實現組織目標的根本保證。組織目標是組織利益的集中表達,組織目標的實現過程亦即組織利益的實現過程。一般而言,組織各項目標的貫徹執行首先是通過組織內部各級領導班子進行的。各級領導班子是上級機關和廣大民眾的結合部,他們擔負著上傳下達的基本任務,組織目標要靠他們的高效工作才能轉變成民眾的自覺行動。同時,組織只有依憑群體領導強大的領導力才能廣泛調動成員的積極性,從而形成組織合力,為組織目標的實現奠定堅實的基礎。群體領導作為現代組織的領導核心,不僅可以通過充分發揮領導個體才能,以實現組織的具體目標和直接利益,更可以通過實現群體領導的協同配合,來實現組織的多維目標和根本利益。因此,充分發揮群體領導的整體性力量,就成為實現組織目標、維護組織利益的根本保證。

發展動力

群體領導的發展動力是指促使群體領導保持持續整體狀態,並不斷提升領導功能的支持性要素。離開了發展動力,群體領導則會喪失時空延展性,無法真正承擔起引導社會實踐活動的歷史重任。總的說來,群體領導的發展動力主要集中在領導群體的內部規範、群體凝聚力和解決內部衝突三個層面。

第一,內部規範是維繫群體領導並發展群體領導力的必備要件。群體領導的內部規範是指領導成員共同遵守並用以指導領導行為的一系列準則,它規定了領導成員在特定場合中的行為種類、行為方式和行為效果,為領導群體勾勒出了整體行為的基本輪廓,保證了群體領導活動的整體性。那么如何確立群體領導的內部規範?首先,可以通過積極制定相應的內部行為規則和管理規範,使群體成員明確自身的職責和許可權,為群體領導構建基本的行為框架和行為準則。其次,可以通過對重大事件的處理為領導成員提供正確的行為導向。如原先的一名領導成員因腐化墮落鋃鐺入獄,從而為新成立的領導班子樹立了反面典型,實際上也是為領導群體確立了一種隱性規則。

第二,群體凝聚力是群體領導充分發揮領導功能的根本保障。所謂凝聚力是指團隊成員結合在一起並且保持對共同目標的統一追求的程度。具有較高凝聚力的領導群體在領導效能上有明顯的優勢。對於特定的群體領導而言,首先可以通過加強成員間接觸和交流來增強凝聚力。一般而言,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和交流越多,團隊的凝聚力就越大。其次可以通過分享具體的團隊目標和任務,來增強每個領導成員的責任感和歸屬感,從而通過特定目標的實現來增強領導成員彼此之間的信任和合作。

第三,解決內部衝突是實現群體領導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群體領導作為一個整體對領導活動有著關鍵性的意義,但在現實生活中,發生在領導成員之間的衝突又在一定程度上破壞著群體領導的整體性和統一性。如果無法對群體領導的內部衝突進行有效解決,將對領導活動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甚至會導致群體領導的解體。導致群體領導內部衝突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內部競爭。當群體領導成員對稀缺資源,如信息、物資、金錢、榮譽等產生競爭關係時,衝突在所難免。二是權責不清。因為領導成員的工作職責和許可權劃分不清也會導致衝突。針對這些導致內部衝突的原因,需要有重點地採取相應措施來消解矛盾和衝突,維繫群體領導的統一和完整。我們可以通過進一步明確權責來明晰領導成員的任務和活動範圍,儘量在制度上減少衝突產生的可能性,實現制度層面的配合與支持。另外,當衝突發生時,還可以通過促進彼此溝通的方式來交換信息,減少猜忌,通過制度化的對話平台實現彼此的理解和尊重。只有及時有效地解決群體領導的衝突和分歧,增強彼此的信任與尊重,才能從根本上保證群體領導的整體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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