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行為學派

群體行為學派

這個學派同人際關係行為學派密切相關,以致常常被混同。

群體行為學派概述

群體行為同人際關係行為學派密切相關,以致常常被混同。

群體行為學派關心的主要是一定群體中的人的行為,而不是一般的人際關係和個人行為,它以社會學人類文化學社會心理學為基礎。這個學派著重研究各個群體的行為方式,從小群體的文化和行為方式到大群體的行為特點。

群體行為學派的代表人物和研究活動

群體行為學派的最早代表人物和研究活動就是梅約和霍桑試驗。

群體行為學派以社會學、人類文化學社會心理學為基礎,而不是以個人心理學習基礎。這個學派著重研究各種群體的行為方式,從小群體的文化和行為方式到大群體的行為特點,均在研究之列。有人把這個學派的研究內容稱為"組織行為"(Organizationalbehavior)研究,其中"組織"一詞被用來表示公司、企業、政府機關、醫院以及任何一種事業中一組群體關係的體系和類型。

德國學者卡特·盧因(1890--1947)於1944年首先提出“團體動力學”的概念來描述團體中人與人相互接觸、影響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對以後的團體行為的研究產生了較大影響。

後來美國管理學家克里斯·阿吉里斯(1923-)在1957年發表的《個性與組織:互相協調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提出所謂“不成熟一成熟交替循環的模式”指出“如果一個組織不為人們提供使他們成熟起來的機會,或不提供把他們作為已經成熟的個人來對待的機會。那么人們就會變得憂慮、沮喪,甚至還會按違背組織目標的方式行事”。他認為,如何解決個體成長和組織原則之間的矛盾是管理者長期面對的挑戰,領導者的任務之一就是努力減少這種不協調,從而提高組織運行的效率。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