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學院大學生設計協會

美術學院大學生設計協會是由設計愛好者隊伍組成,為廣大會員及設計愛好者創作學習、創新時間的園地,屬於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大學生設計協會章程
第一條:社團性質
設計協會是在美術學院團總支的直接領導下,在美術學院各級領導的關懷和指導下,由一支有一定美術
基礎的設計愛好者隊伍組成,非營利性的社團組織。
第二條:社團宗旨
在全校範圍內普及、提高學生的設計創作能力。為廣大會員及設計愛好者創作學習、創新時間的園地。
啟發設計思維,提高設計技能力,傳播設計信息,營造學術氛圍。
第三條:組織機構
協會領導機構按民主集中制組建,其原則如下:
1.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會長和組織部召集。
2. 會員大會的議程由組織部和活動部提議,會長和副會長審查通過後提交大會評議。
3. 協會會員大會職權:
(1)聽取和審查會長的工作報告。
(2)修改社團章程
(4)討論並決定發展目標。
(5)確定新一屆常務理事會理事(會長、副會長、組織部長、活動部長)。
(6)由理事會確定各部副部長。
(7)討論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計畫。
第四條:理事會成員職責
會長:協會的領導核心,全權負責協會各項工作的開展。定期組織例會,不定期召開會員座談。檢查和
監督各項工作進展情況,負責制定協會的近期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及有關報告。
副會長:負責分管各部,促進社團學術交流。協助會長做好各項工作。會長不在時,代理會長職務;辦
理新會員的入會手續,審查會員資格。
組織部:組織作品交流會,幫助解決會員在專業方面的困難,主持本部各方面的日常事務。負責把優秀
的作品投寄給正式的書畫刊物;組織或協辦校內外各項書畫比賽。負責管理會員。
活動部:負責組織策劃社團活動,多方面徵求會員意見,拿出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
各部部長皆有推薦副部長的權力,各副部長協助各部長的工作。
第五條:會員權利與義務
會員權利:會員可以向社團提出自己的關於社團發展、活動等方面的建議的權利。有權利參加社團的各
項活動,獲得專業方面的交流、指導和幫助。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推薦有專業特長者入會的權
力。協會成員參賽作品評比具有優先權。在本協會的活動,將作為個人素質拓展的依據之一,有評優資格。
會員義務:自覺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擁護社團的章程,維護社團的名譽。要求具有團隊意識和團隊精
神,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循序漸進,開拓創新,不斷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積極主動參加協會組織的
各項活動。按規定完成社團交付的任務。
第六條:活動管理
社團的活動主要在美術學院團總支,美術學院社團聯合會的直接領導,利用課餘時間開展。任何活動或
比賽都必須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第七條:經費管理
1.經費來源:
(1)學校院系撥款。
(2)會員交納的會費。
(3)企業或個人提供的贊助。
2.經費使用辦法:
(1)協會日常宣傳開支。
(2)協會日常用品開支。
(3)協會組織活動費用。
3.經費使用原則:
全面為協會考慮,以儘可能少的花費取得儘可能大的效益,堅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合理運用的原
則。經費使用情況表每月向理事會通報一次。每學期一次結算,每年一次總結算。
4.經費使用制度:
實行一本帳原則。經費使用後,經手人憑發票向社團負責人匯報,發票需註明用途並由指導老師、會
長、經手人簽名,寫清楚日期,發票必須妥善保存。年終匯總。
第六條:附則
本章程解釋權歸美術學院設計協會所有,即為協會日常工作、活動之準則。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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