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M14型步槍

美國M14型步槍

7。62×;51mmNATO
註:本文中的“M14型步槍”並不單指“M14步槍”,而是涵蓋了所有的M14類型的步槍,即包括了M21、M25、春田M1A等等多種型號。
※研製過程※
約翰·伽蘭德(JohnC。Garand)從1919年10月開始在美國陸軍的春田兵工廠(U。S。ArmySpringfieldArmory,“春田”在國內也音譯為“斯普林菲爾德”)從事武器研究和設計工作,至1953年退職止的34年內,先後設計了54種步槍及生產這些步槍的加工設備,其中最著名的產品就是1935年10月定型的7。62mm口徑M1半自動步槍,也稱為伽蘭德步槍。1936年1月9日,美軍開始裝備M1伽蘭德,歷經二戰和韓戰,至1957年全世界共生產了M1伽蘭德近1000萬支。
M1伽蘭德發射。30-06(7。62×;63mm)步槍彈,採用導氣式自動原理,槍機迴轉閉鎖方式,具有可靠性好,射擊精度高的優點,但根據美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得到的經驗表明M1伽蘭德步槍仍有許多方面需要改進。首先是8發固定式彈倉容彈量太少,而且在不打光子彈的情況下必須把剩餘槍彈全部退出才能給步槍重新裝滿彈;其次是步槍的長度和重量都太大;另外M1伽蘭德所用的槍彈也太長和太重,使一名士兵攜帶的彈藥量太少。
最先嘗試改進M1伽蘭德是在二戰期間開始的,1944年伽蘭德製造了一種名為T20的試驗槍(“T”指“試驗”),T20基本上是配用M1918BAR的20發彈匣並裝有快慢機的M1伽蘭德步槍。在當時美國也有一些改進。30-06步槍彈的試驗,最後研製出T65步槍彈(最後定型為7。62mm北約標準彈),T65的彈殼只是比。30-06彈縮短了1/2英寸(12mm),但保留原來的彈頭。T65比較輕,生產成本也比。30-06稍低,而有效射程遠,精度也很好,此兩項正是美國陸軍所需要的,在當時美國軍方還不接受中間威力型彈的想法。伽蘭德在對T20原型槍經過幾次改進後,最後又改進出發射T65彈的T37步槍。
在1950年代初期,T37發展成為T44實驗步槍,其特點是重新設計了外形,並改進了導氣系統,在T44上再進一步的研究就是稍作改進的T44E4和T44E5(重型槍管班用自動武器),經過進一步的試驗和改進後,在1957年5月1日,美國陸軍軍械部長宣布正式採用T44E4,並命名為“美國7。62mmM14步槍”,同時採用重型槍管的T44E5也被命名為M15。從1945年美國實施“輕型步槍研究計畫”開始,M14步槍經歷12年的研製,用於步槍設計、研製、試驗和改進的總投資達635。2萬美元。
與T44E4一同試驗的還有另外3種步槍。一種是發射T65彈的T25,一種是T48步槍(由美國H&R公司特許生產的FNFAL),還有一種是英國恩菲爾德輕武器廠研製的EM2(參見SA80一文)。最後通過試驗的是T44E4和T48,而且T48名列第一。但美國最終選定了T44,因為T44較輕,生產加工及操作又與M1伽蘭德接近,而更重要的原因是:M14是“美國本地貨”。M14步槍正式定型後又發展出M14E1和M14E2兩種改型,M14E2於1968年被正式採用,命名為M14A1,並放棄M15的方案,以M14A1取而代之。
※生產及使用情況※
M14步槍的生產契約是由美國政府與一些美國廠商簽訂的,在1958年4月,先春田兵工廠開始小批量生產M14步槍,到1959年開始美國政府與4個廠商簽訂採購契約,開始大量生產M14步槍,直到1963年1月23日美國國防部命令終止採購M14步槍為止,生產期間共花費1。3億美元。從1958-1965年期間,4個生產廠商共為美國政府生產了1,380,358支M14步槍。其中:
·美國陸軍春田兵工廠:173,093支(另一說法是167,000支)
·奧林·馬西森公司的溫徹斯特-韋斯頓武器分公司(Winchester-WesternArmsDivisionofOlinMathieson,簡稱溫徹斯特):350,501支
·哈林頓-理查森武器公司(Harrington&RichardsonArmsCo。,簡稱H&R):537,582支
·湯普森-拉莫-伍爾德里奇有限公司(Thompson-Ramo-Wooldridge,簡稱TRW):319,182支
美國陸軍的春田兵工廠是M1和M14步槍的主要生產廠,它於1794年建廠,是美國第一家由國會法律認可的兵工廠,M14的停產波及了春田兵工廠,1964年6月30日,生產M14的專用工具機被入庫或轉為他用,從此春田兵工廠正式關閉,並於1968年闢為歷史博物院。
M14停產的原因是在東南亞戰鬥經驗的結果,特別是在越南。M14太長太重,在又熱又濕的氣候中使用很困難,7。62mmNATO彈也太重,使巡邏部隊的單兵彈藥量有限。另外M14的快慢機通常都不使用,因為M14太輕而彈藥威力太大,在點射時槍的跳動嚴重,使散布面太大。事實上,大部份配發到部隊的M14的快慢機都被部隊鎖定在半自動模式上,避免在全自動射擊時無意義地浪費彈藥。另外M14的班用自動武器型M14E2也不太成功。美國軍方在M14暴露出這些問題時就開始尋找新的替代品,最後選擇了柯爾特/阿瑪萊特的AR-155。56mm突擊步槍,後來定型為M16。
M14A1與M16
M16系列取代M14是在1967年5月開始,1960年代後期M14全面退出現役的一線部隊,但仍有少量M14在使用。例如在1968年海軍陸戰隊的直升機空中騎兵營仍在使用M14,直到1969年12月為止,美國陸軍仍在向新征入伍的士兵配發M14,而美國海軍陸戰隊是到1971年12月為止,其後M14仍用於訓練和軍營守衛。在1972年6月,海軍陸戰隊的軍官預備學校仍在用M14作為訓練,直到1978年年底聖地牙哥的海軍基地的海軍陸戰隊員仍在使用M14步槍。另外,美國人也以M14為平台先後開發出M21和M25狙擊步槍等型號,並在其積能上表現良好。
M14國家比賽級步槍(NationalMatch,一般簡稱為M14NM)在1959年開始生產,M14NM只能半自動射擊,配有專門的瞄準具,而且槍管特別準確。春田兵工廠和TRW製造的M14NM用於射擊比賽,在1990年代初期,M14NM仍然在射擊比賽中很流行。雖然AR-15正在慢慢蠶食M14在射擊比賽中的位置,但是美國DCM(DirectorofCivilianMarksmanship)射擊俱樂部仍然把M14NM列入比賽項目。
按照軍事援助計畫,從1970年代初開始直到1990年代,至少有450,000支M14型步槍移交給外國軍隊,例如在1995-1998年間按照ExcessDefenseArticles計畫又輸出了124,815支M14步槍。裝備過M14的國家包括南韓、土耳其、菲律賓、貝里斯、智利、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共和國、希臘、以色列、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等等,例如美國政府在1973年贖罪日戰爭給了以色列35,000支M14步槍,以色列人用這批M14改裝了10,000支狙擊步槍,並一直使用到1997年。有一些M14是授權外國公司轉售的,例如有一批M14是通過以色列出口到紐西蘭和加拿大再售賣給私人的,也有一些M14步槍售賣到荷蘭。當然,還有少部分M14步槍仍然呆在越南民主共和國。不過也有許多M14的命運悲慘,其中有750,000支M14在總統的行政命令下銷毀。
今天,美國軍方仍封存有至少170,000支M14作為戰略儲備。M14仍在美國海軍的艦艇上使用,而美國海軍的海豹突擊隊和美國空軍的空降救援隊等特種部隊也有使用M14作為精確射擊武器,美國陸軍遊騎兵學校在訓練中也使用M14。在西點軍校、安納波利斯的海軍學院、維吉尼亞州的軍事學院和全國各地的JROTC(國家少年後備役軍官訓練營)都使用M14訓練,在美國的一些州或地方執法機構也有使用美國陸軍援助的庫存M14。M14也經常用作儀仗隊和護旗隊的禮儀步槍,例如阿靈頓國家公墓的禮儀槍。另外,M14也經常用於輕武器研製計畫中的對比試驗。在美國有M14的FANS在2001年時還查到陸軍的財產資料資料庫中至少能列出120,021支M14型步槍,不過沒有說明具體的型號。
※結論※
隨著時代變化,各種新式步兵武器的出現使步槍的作戰職能縮小、作戰距離縮短。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作戰研究所的《戰場傷亡調查研究報告》對一戰、二戰和朝戰中的作戰記錄、值班日記、傷亡報告等進行了詳細研究和統計,得出步槍累計使用頻率曲線圖,認為在採用步槍的戰鬥中,100m內開火的情況約占30%,200m內開火的情況約占72%,300m內開火的情況約占88%,400m內開火的情況約占92%,從而說明步槍的最大有效射程擬定為300~400m已經足夠。
M14是屬於過時的設計,它強調過去軍用步槍的設計思想——精度高和射程遠,但卻顯得太長太重,導致M14步槍在東南亞叢林的徒步作戰中極不方便,而機械化步兵也反映攜帶M14步槍不利於乘坐裝甲車,影響戰場機動性。另外,7。62mmNATO彈的衝量大,射擊時後坐猛烈,士兵在連發時難以控制住槍,因而連發射擊精度很差。美國陸軍設計的M14A1是打算克服這個問題,但是它是太輕而無法成功地代替M1918BAR系列。而同時期前蘇聯研製的AK47突擊步槍則具有火力??可靠性時經常會提到在越南戰場上美國士兵仍掉手中的M16而撿起AK47使用,但據我國著名輕武器專家劉學昌先生分析和論證,美國士兵經常仍掉的其實是笨重的M14而不是M16,儘管早期的M16步槍也暴露過可靠性差的缺陷,但問題很快就解決了。
然而,M14仍然是一件可靠性好和威力強大的武器,偏愛使用M14的人正是看中它的致命性、遠射程和好的侵徹能力。因此M14作為突擊步槍的補充,在一些部隊里作為精確支援火力的角色套用在戰場之上。例如美國海軍海豹突擊隊一直有使用M14,尤其是在一些山地、沙漠、海上或雪地任務中,在這些環境下的作戰距離比從林和城市地形的較遠,需要有遠射程的精確火力來填補突擊步槍的缺點。根據在阿富汗“持久自由行動”的經驗,美國第101空降師也重新起用了一批M14,在伊拉克戰場上與M16/M4搭配使用。
其他M14的試驗項目:
·1961年,試驗過安裝X-140mm榴彈發射器,它是安裝在導氣筒和刺刀卡筍上,用標準的M15槍榴彈發射器瞄具瞄準。
·1962年春田兵工廠試驗過200個MathewsonTool公司生產的鋁製M14彈匣,同年H&R製造和試驗了翻起式的夜用瞄準具。
·1962年,春田兵工廠為M14E1研製出5種類型的槍托,包括有下翻式和側折式的槍托。春田兵工廠在1960年代還試驗過多種不同顏色的合成材料槍托。
·據傳岩島兵工廠(RockIslandArsenal)在1970年代初期研製過一些用完即棄的30發M14塑膠彈匣。
M15(T44E5)步槍是在1955-1959年研製,是M14(T44E4)的重型槍管型。M15重13。5磅,射速750RPM,配有兩腳架、支肩板和重型槍管。有一些試驗型還採用了鍛壓機匣。支肩板和兩腳架後來被借鑑到M14上使用。M15的計畫是在1959年12月宣布放棄,此前始終沒有投產。有民間有一些人利用鍛壓的M15機匣與春田武器公司的M1A零件裝配起來以M15的名義出售。M15與M14的區別在於:消焰、槍管、導氣筒和前護木形狀。
※商業的M14型步槍※
另外,自1971年後,美國的輕武器生產商也生產了超過230,000支商業型的M14型步槍向民間出售。大多數商業M14型步槍與USGIM14(U。S。GovernmentIssue,指按照美國政府採購契約生產的軍用型)很相似,只是沒有快慢機——除了由史密斯企業(SmithEnterprise,位於亞利桑納州的Tempe)和春田武器公司在1986年5月19日前生產的1000到2000支有快慢機的全自動M14外。在NFA(美國國際步槍協會)在冊登記的有48支USGIM14在1968年年未的“槍枝控制特赦”期間轉移到一些美國平民手中,美國由於1986年5月的禁令而停止了有快慢機的M14型步槍的生產,但只要附合所在州或地方的法律,平民仍然可以合法擁有“86禁令前”(即1986年5月19日禁令生效前的產品)生產的全自動商業型M14型步槍。
在1971年,位於德克薩斯州Devine的LH槍公司(L。H。GunCo。)的埃爾默·巴倫斯(ElmerBallance)開始生產命名為M1A的M14型步槍。由於春田兵工廠已經關閉,因此他成功地把公司名字改為春田武器公司(SpringfieldArmory,Inc。),這個改變是一個成功的銷售策略。巴倫斯的公司在1974年賣出前大約造了3000支M1A,然後春田武器公司新的擁有者羅伯特·李斯(RobertReese)在1974年年底把公司從德克薩斯州搬到了伊利諾州的Geneseo,繼續生產M1A步槍。從1971年至2002年為止,春田武器公司起碼生產和出售了159,500支以上的M1A。
其他生產M14型步槍的美國生產商還包括:史密斯企業,安特普萊斯武器公司(EntrepriseArms,加州的Irwindale),聯邦軍火(FederalOrdnance,加州的ElMonte),安斯科珀(Armscorp,馬里蘭的巴爾的摩),A。R。銷售公司(A。R。SalesCo。,南加州的ElMont)。另外還有許多小工廠少量生產了一些M14型步槍,其中有一些還是採用上述幾家公司生產的機匣來組裝成品槍的。例如富爾頓兵工廠(FultonArmory)、LRB武器公司(LRBArms)、毛恩茨製造公司(MaunzMfg。)、莎克(Sarco)、史密斯有限公司(Smith,Limited)等等。到了2002年,只有安斯科珀、安特普萊斯武器和春田武器公司仍在生產M14型步槍的機匣。另外有一些美國公司也用剩餘USGIM14零件裝配各類M14型半自動步槍。
中國也有生產M14型步槍,包括大陸和台灣。美國政府在1968年把M14的生產機器賣給台灣,台灣在1969年開始生產他們命名為T57的M14型步槍。有關中國大陸生產的M14型步槍有一個傳聞指是在越戰時期開始的,目的打算讓越南人能夠直接使用繳獲的美軍彈藥和槍械零件的,但當產品定型時美軍就已經換裝M16系列了。中國的半自動型M14出現在北美民用市場上是在1980年代,由於價格便宜而有一定的銷路。
在中國大陸有兩個企業生產M14型步槍,分別是北方工業和保利工業。一些保利的M14步槍在機匣上有標記,而另一些則沒有,不管有沒有標記,其機匣上都打有生產序號。北方M14步槍是在機匣左側安裝瞄準鏡架的位置上打標記,這些標記一般是寫著M14Sporter和M305。保利M14的機匣有比較好的聲譽,表面加工比北方M14的好。到1994年9月美國限制外國武器進口時,有三家美國公司從中國進口M14到美國,其中IDE公司和Keng公司進口保利M14,世紀武器國際(CenturyArmsInternational)公司進口保利和北方的M14。現在保利M14在美國是歸類為“94禁令前”。
在1989年3月限制外國進口槍枝後,中國的M14受到影響,在禁令後進入美國的中國M14用橡膠后座墊代替原來的槍托底板,並取消刺刀卡筍,取消消焰器並焊死消焰器螺紋接口,或安裝沒有開孔的仿消焰器形槍口裝置。另外一些在1989年3月禁令(要求進口的外國武器必須有一定比例的美國本土零件和生產工序)生效後輸入的中國M14要進行重新改造,採用了在美國生產的零部件,包括USGI的消焰器,在1994年9月的禁令(對列出的5個突擊步槍的特徵要求不同時多於2個以上)生效前的加裝的消焰器是合法的。另外,在1989年3月限制進口的法令生效後,聯邦軍火公司和世紀武裝國際公司用美國生產的機匣和中國生產的零件裝配M14型步槍。
關於中國生產的M14,曾經看過一篇國內的文章說是個錯誤的商業決定,因為當中國M14拿到美國市場上時,發現人家庫存的M14多得賣不完。其實這個是想當然的想法,事實上中國M14在美國也是有一定銷路的。因為美國政府庫存的M14主要是用作戰略儲備和軍事援助計畫中的贈品,極少流入到民間。就像電腦配件有分高端產品和低端產品一樣,美國廠商生產的M14型步槍價格較高,而中國生產的M14則比較便宜,雙方都有自己的客戶群,因此中國M14在美加地區仍然有一定的市場。
但有關中國M14最大的爭議是槍機太軟,據說這是因為熱處理不好不致,發射高壓彈時容易出問題。另外中國槍機也太長,擊針經常縮在裡面不能有效撞擊底火,其他問題還有表面處理不好,外形粗糙難看等。當然一般買便宜貨的人都對外形難看有心理準備,但在安全和適用性方面中國的M14確實讓一些錢不太多的M14愛好者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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