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開明

羅開明,男,原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副主任,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羅開明 男 原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副主任。
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副主任羅開明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羅開明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經漯河市中院審理查明:自1998年以來,現年53歲的被告人羅開明利用其分別擔任中國農業銀行信陽地區分行副行長、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總計158萬元人民幣、2萬美元、3萬歐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另外,被告人羅開明擁有財產和支出總計人民幣1258萬元、4萬美元、3萬歐元,減去羅開明受賄犯罪所得,以及能夠說明合法來源並查證屬實的364萬元外,仍有736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羅開明表示服判,不再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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